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进行第三次换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津地税征[2007]15号 2007-8-2 税屋提示——依据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26号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自2016年12月27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市局决定,对天津市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以下简称:有奖发票)进行第三次换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有奖发票采用以下防伪技术 (一)发票采用干式复写防伪水印纸印制,透光可见“SW”字母。 (二)防伪纸采用双色彩条涂层,其中:存根联背涂颜色为紫色;兑奖联背涂颜色为绿色;发票联背涂为紫色和绿色两种颜色.背涂颜色具有一次性转移.不可重复书写功能,正面书写,字迹背面颜色脱离显现白色痕迹。 (三)发票联右下角印制的灰色防伪标.通过发票解锁片变换角度后可看到“津”、“税”字样。 (四)发票联的发票名称、兑奖联的“刮开区”中英文之间。印制“天津地税”字样的微缩字。 (五)拨打12366或登陆天津财税政务网(网址:WWW.tjcs .on),可查询发票真伪。 (六)发票背景图案为建筑物实景。 此外,发票背面印翻了防伪告知,提示纳税人报销前,鉴别发票真伪。 二、奖项设置 新版有奖发票中奖率由原来的2%提高到4%,仍以500万份为一组,每组设置奖项20万个,具体奖级、数量及奖额如下:
加强对有奖发票的管理。鼓励纳税人购买有奖发票解锁片,以便鉴别发票真伪,对使用假有奖发票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对举报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各地税局对在发票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市局。 四、新版有奖发票面额、联次、工本费不变。 五、新版有奖发票自2007年8月1日启用。现使用的第二版有奖发票可以延续使用至2007年12月31日。 各主管地税局于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对纳税人持有的旧版发票按规定进行处理。 六、《关于启用新版〈饮食行业定额(有奖)发票〉的通知》(津地税征[2005]2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有奖发票票样(略)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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