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漏结转的库存商品成本应该如何处理?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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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29
摘要: 问:我们公司是商业企业。我在12月份申报完成以后,才发现有07年月11月份中漏结转了一种库存商品的成本,这个应该怎么处理...
问:我们公司是商业企业。我在12月份申报完成以后,才发现有07年月11月份中漏结转了一种库存商品的成本,这个应该怎么处理。会计分录如何做?是放在08年1月份中做以前年度损益吗?这部分少结转的成本,在07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怎么列支?具体的会计分录怎么写?另外,在我重新检查时发现,整个年度的库存商品在结转时,因为某月份的计算错误,导致一直到年底,实际应该结转的成本与已结转的成本,每个月都有出入,但金额相差不大。而且,我也没有在12月份的中调整。这个应该怎么处理,也可以放在08年1月份中进行调整吗?调整的方式,是不是也同上面一个问题。并且要在记凭证后面附上07年每个月应该结转成本的明细?
答:(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十一条规定:“前期差错,是指由于没有运用或错误运用下列两种信息,而对前期财务报表造成省略或错报:(一)编报前期财务报表时预期能够取得并加以考虑的可靠信息。(二)前期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时能够取得的可靠信息。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可以确定你公司漏结转库存商品成本属于前期差错。
对于前期差错的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应用指南》中明确指出:“前期差错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重新列示和披露。”
2008年1月份会计处理时,应按漏结转成本金额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记“存货” ;同时计算并处理对所得税费用的影响,借记“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最后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借记“未分配利润” ,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汇算清缴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按调整后的金额正常列示即可。
(2)《企业会计制度》指出:“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的要求,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并进而影响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据以作出合理判断的重要会计事项,必须按照法规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处理,并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充分、准确地披露;对于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不至于误导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正确判断的前提下,可适当简化处理。”所以对于金额不大的差错可以视同当期事项做一般会计处理,但如果累计金额较大,你就得按上述(1)的方法进行追溯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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