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纳税人试填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事项的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通告2013年第1号 2013-08-07 “营改增”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纳税申报表涉及税收政策多、内容变化大。为确保增值税纳税人纳税申报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疆国税局针对增值税企业纳税人制作了《纳税人申报表操作案例讲解》培训课件、《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通》(标准版)软件及操作说明,纳税人可在“新疆维吾尔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网站-营改增专题专栏-操作指南栏目”中免费下载,自学后进行纳税申报表的试填工作。 二、自2013年8月12日起,各级国税机关将分批组织企业纳税人开展增值税申报表填写的培训辅导工作,请广大纳税人携带本企业近期生产经营和涉税数据,积极参加辅导。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实务通》(标准版)下载地址:http://www.xj-n-tax.gov.cn/ssxc/ztzl/ygz/czzn/201308/t20130807_248352.htm。 《纳税人申报表操作案例讲解》培训课件下载地址:http://www.xj-n-tax.gov.cn/ssxc/ztzl/ygz/czzn/201307/t20130724_246280.htm。 四、在填写申报表中出现的政策、管理问题,请纳税人及时向主管国税机关报告,也可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税企互动平台反映。 特此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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