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发放的住房和医疗补贴须缴个税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3-09-10
摘要:现在 买房贵 看病贵 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最头痛的问题,部分单位为缓解员工买房、看病压力,会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 一些对税法了解不透彻的财务人员往往把这部分收入等同于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以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现在“买房贵”“看病贵”已成为普通老百姓最头痛的问题,部分单位为缓解员工买房、看病压力,会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定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

一些对税法了解不透彻的财务人员往往把这部分收入等同于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以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实,住房补贴、医疗补贴都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大家可要注意了!

税屋提示——
1、根据税法规定,单位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住房补贴和医疗补贴应计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中扣缴个人所得税。

2、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的应扣未扣的税款的,其应纳税仍然由纳税人缴纳,扣缴义务人应承担应扣未扣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三倍的罚款。

相关问题——
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提比例 
财税[2006]10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字[1999]26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基金个人账户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企业替职工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是否缴税? 
社保支付的一次性补助金、大病医疗保险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解答 
“大病医疗保险金”计征个税不尽合理 
“大病医疗保险”缴个税背后的真问题 
大病医疗保险金须缴个人所得税 
 
“员工缴纳年金”、“大病医疗保险金”、“伤残补助金” 等涉税热点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2012]77号 关于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票使用情况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财综[2012]73号 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 
税前可扣除的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确定? 
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机构使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医疗机构使用发票问题的公告 
免征营业税的医疗劳务发票有何规定?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