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渝工商发[2013]25号 2013-12-5 各区县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监察室,工商学会: 按照市政府法制办《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府法制发[2013]25号)要求,市局对截至2014年12月31日施行满5年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1)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附件2)予以公布。 税 屋附件1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09]2号) 2.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渝工商发[2009]13号) 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细化部分行政处罚条款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09]79号) 税 屋附件2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1.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外国(地区)企业商号预保护试行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发[2009]11号) 2.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在执法办案中依法合理行使职权的意见(渝工商发[2009]12号) 3.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支持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渝工商发[2009]27号) 4.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注册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工商办[2009]29号) 5.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转发《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09]50号) 6.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个体工商户名称转让核名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渝工商办发[2009]103号) 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3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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