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减免2020年应交会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评协[2020]8号 2020-03-1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财政部党组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减轻地方协会及资产评估机构负担,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行业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以下简称会员)2020年应交中评协本级会费给予适当减免。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免除湖北省辖区内会员2020年应交中评协本级会费。 二、对其他省(区、市)辖区内会员2020年应交中评协本级会费减免25%。 三、地方协会2019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报送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4月30日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地方协会应上交中评协的会员会费截止日期,由原定的2020年5月31日延期至2020年7月31日。 四、鼓励地方协会对辖区内会员应交地方协会会费给予减免,具体比例由地方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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