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县以上供销社行政管理费问题的补充通知[全文失效] 鄂地税发[1996]056号 1996-03-05 税屋提示——
1.依据鄂地税发[2002]73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2年4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2.依据鄂地税发[2002]72号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废止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自2002年04月26日起,本法规全文失效。
附件:1995年各地补提经费分配表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 1996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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