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对外贸合同和涉外保险业务凭证恢复征收印花税的通知[全文废止] 沪税地[1994]25号 1994-05-17 税屋提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废止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6月15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上海市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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