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22〕38号 2022-12-13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驻粤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37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细化任务措施。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国办发〔2022〕37号文各项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对照文件部署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和要求,逐项抓好落实;加强部门协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二、强化督促落实。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国家对口单位沟通衔接,及时了解掌握最新工作要求,加强对地市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协调,形成改革合力,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改革任务。省政府办公厅要强化督促落实,及时跟踪掌握改革推进情况,梳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推广力度,积极支持“一地创新、多地复用”,不断扩大改革成效。 三、鼓励探索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改革统筹谋划,持续一体推进“放管服”改革,聚焦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所需所盼探索创新、先行先试,推出更多便民利企服务措施,解决好企业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关键小事”。要及时发布改革有关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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