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构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体系 (43)健全城市规划建设运营制度机制。强化规划衔接落实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域全类型、统一衔接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制度,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持续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动态完善规划标准体系。优化重点功能区、产业园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等重点区域的建设指标投放机制,引领保障重大项目和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构建新型基础设施规划和标准体系,健全新型基础设施融合利用机制,优化调整城市道路、轨道交通、枢纽场站等领域标准规范,完善综合管廊工程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健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健全基础设施项目市区统筹谋划、协同实施机制。优化轨道交通线网分期实施策略,提高轨道交通建设效率、投资效益,完善“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养护机制。健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健全推动智能建造发展机制,完善建筑绿色发展政策体系。 强化站城融合,健全轨道站点周边的功能集聚与资源整合机制,优先启动站点周边存量土地整理,完善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建筑互联互通机制、一体化更新制度,推进场站用地综合利用。深化重点站区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铁路、民航与城市深度融合。建立常态化地下管线老化评估及更新改造机制。健全轨道交通信号系统、车辆及城市道路等关键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机制。健全城市家具设置及管理联审机制。建立投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成本统筹,推动收费公路政策优化。 (44)完善城市更新政策体系。健全城市更新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优化城市更新实施路径,再造城市更新审批管理服务体系,加大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资金政策支持,建立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模式。完善城市更新分类实施机制,建立核心区平房成片区、整院落退租机制,支持老旧小区、老旧厂房、老旧低效楼宇和低效产业园区更新改造,鼓励引导具备条件的区域统筹实施城市更新。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构建多元投资机制。 (45)健全智慧高效城市治理新体系。完善智慧城市统筹协调机制。建立适度超前的城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构建以5G、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为重点的一流信息化设施体系,做强“城市大脑”。完善“一网慧治”工作机制,健全城市运行管理与决策支撑体系。深化城市管理、应急指挥、综合执法等领域“一网统管”改革,创新城市治理模式。健全感知数据汇聚共享机制,优化提升智慧城市数字底座。完善智慧城市场景开放机制。建立健全与人工智能大模型技术相宜的智慧城市数据服务和应用创新促进机制。完善垃圾全过程精细化管理体系,健全物业管理体系。 加快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地面公交为支撑、多种出行方式为补充的安全、通达的综合交通体系,完善轨道交通快线体系,健全市郊铁路建设管理机制,深化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两网融合。深化交通综合治理工作,综合施策缓解交通拥堵。完善停车设施规划建设机制,加强非机动车管理,深化桥下空间治理。加强智慧交通建设,推动“路城一体”公路交通数字化转型升级,建立统筹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与安全的管理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大高级别自动驾驶场景应用。 (46)深化接诉即办改革。健全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功能体系,完善群众诉求受理、派单、办理、反馈、监督、考评机制,高效协同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完善民生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充分发挥“窗口+智库”作用。深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完善“吹哨报到”“每月一题”“热线+网格”等工作机制,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深入开展接诉即办学理化研究和国际化宣介,讲好中国之治的北京故事。 十三、完善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 (47)加快完善新型城乡体系。顺应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构建产业升级、人口集聚、城镇发展良性互动机制,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推动重点小城镇高质量发展。探索绿隔地区减量提质增绿政策与路径,创新城中村改造推进机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推动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险、住房保障、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等享有同本地户籍人口同等权利。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自愿有偿退出的实施路径。完善平原新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一区一策”深化改革。深入推动城南、京西地区转型发展。健全生态涵养区绿色发展政策体系,落实结对协作机制。 (48)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深化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改革,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完善承包地经营权流转监管和价格形成机制,深入开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完善新型集体林场管理制度,健全林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探索林下经济新模式。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监督服务体系,探索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构建产权明晰、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实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49)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健全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政策体系,推进农业中关村建设,打造“种业之都”,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特色农业,培育生态旅游、休闲康养等乡村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推动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完善协作地区分层分类帮扶制度。扎实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振兴”,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加快健全粮农菜农收益保障机制。完善粮食购销和储备领域监管体系。健全粮食和食物节约长效机制。 (50)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和指标调剂机制。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建立基准地价体系,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 优化土地管理,构建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牵引,与产业、人口发展需要相匹配的土地管理制度。完善土地分层利用的规划土地管理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机制。健全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政策机制,完善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机制,持续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完善产业用地到期续期机制和弹性年限审核机制。 十四、健全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制度机制 (51)健全首都国家安全体系和平安北京建设体制机制。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强化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国家安全领域地方立法。全面加强首都政治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坚决维护首都政治安全。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健全平安北京联防联控联建协调机制,优化平安考核指标体系,构建“大平安”工作格局。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依法严惩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动员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参与社会面防控机制。 (52)完善公共安全治理机制。健全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制机制,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应急指挥机制,探索公共基础设施“平急两用”实施路径,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立健全首都韧性城市规划及标准体系,建立超大城市高密度片区专项体检和韧性评估机制,完善韧性提升支撑体系和社会治理组织模式。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排查整治和责任倒查机制。健全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城市运行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具有首都特点的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网络安全体制建设,完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人工智能安全监管制度。 (53)健全首都社会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健全社会工作体制机制,优化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发挥社会组织、街巷长、小巷管家、责任规划师等作用,健全基层治理网格化体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健全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作用的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制度,健全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行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协调机制,推动实施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 深化街道(乡镇)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和运行机制,探索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有效路径。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深化“回天有我”创新实践,完善大型社区治理体系。 (54)健全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体制机制。落实深化跨军地改革任务,健全服务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国防建设军事需求提报和军地对接机制,完善国防动员体系。优化人民防空建设模式,构建现代人民防空体系。健全完善四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双拥工作机制,健全平战结合的军供保障机制。 十五、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水平 (55)压实各级党组织对改革的领导责任。市委领导全市改革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委(党组)负责落实改革决策部署,谋划推进本地区本部门改革,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新鲜经验。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吸收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完善改革议题设置和重点改革方案生成机制,提高改革举措含金量。完善改革激励和舆论引导机制,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56)持续完善党的建设制度体系。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党,健全具有首都特色的全面从严治党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着力建设堪当重任的首都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加大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力度。深入贯彻新一轮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制,健全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变动交接制度,保持领导干部任职相对稳定。健全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机制,加强重大政治理论轮训,开展履职能力培训和治理能力提升专项挂职,强化专业训练和实践锻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开拓进取。制定实施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措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实施基层党组织“头雁”领航工程,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探索加强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的建设有效途径,统筹推进党建引领行业治理。完善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实施“首都高质量发展先锋行动”,探索党员应急动员、发挥作用的有效机制。完善党内法规,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 (57)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体制机制。健全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机制,强化对请示报告、“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健全防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制度机制。持续精简规范会议文件和各类创建示范、评比达标、节庆展会论坛活动,严格控制面向基层的督查、检查、考核总量,规范政务应用程序管理。完善街道(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落实社区和村级组织工作准入制度,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健全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细做实日常管理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加强党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完善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工作机制,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深化整治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严肃查处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完善对重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行贿所获不正当利益的追缴和纠正力度,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加强诬告行为治理。健全追逃防逃追赃机制。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自觉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年初明责、月度评责、年底考责闭环机制。健全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配套制度,加强和改进同级监督。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健全巡视巡察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完善对社区(村)巡察工作制度,强化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统计监督协同联动。持续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行政监督、法律监督、经济监督的协作配合,完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优化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机构职能,落实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深化市属高校、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基层监督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发挥街道(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作用。持续深化京津冀协同监督工作。 (58)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对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及市委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求真务实、敢作善为,坚持上下协同、条块结合,科学制定改革任务书、时间表、优先序,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加强对重大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确保首都各项改革不断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定信心、开拓进取,不断开创首都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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