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关于印发《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确保我市于2012年10月1日顺利完成试点行业新旧税制转换,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苏营改办[2012]1号),我市制定了《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14日 附件: 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简称“营改增”)试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及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江苏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方案》,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制结构,消除货物和劳务分别征收增值税与营业税产生的重复征税问题,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措施,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积极向国家争取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试点方案,掌握工作主动权,确保试点对我有利,为我所用。 二、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的实施方案,在市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的密切配合下,确保2012年9月底前完成各项准备工作,实现10月份顺利开票,11月份正常申报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成立“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根据市委常委会精神,我市成立“淮安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 组 长:王正喜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殷 强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府办主任 张国兴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负责人 职 责:全面部署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统筹把握试点改革工作进度,强化各成员单位的分工与配合,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办公室主任:张国兴 市财政局局长 副主任:王明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家敏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陈扬清 市国税局总经济师 韦晓梅 市地税局副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 职 责: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协调各部门相关工作,测算试点改革对我市企业税负和财政收入的影响,指导基层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平稳推进。 办公室下设政策协调、税源调查与测算、征收管理、体制研究、新闻宣传等五个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全面推进试点工作。 1.政策协调组 组长:市财政局税政处处长杜兴洲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经信委、市国资委等部门业务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协调与推进。牵头制订全市“营改增”工作方案与国地税征管业务衔接办法,与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协调,争取试点政策等。 2.税源调查与测算组 组长:市地税局税收管理处处长王爱民 成员: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牵头完成全市试点行业税源调查,将试点纳税人户籍及相关征管数据在规定时间内传递给国税部门,测算分析试点改革对我市相关试点行业一般纳税人税源和税收影响情况。 3.征收管理组 组长:市国税局货劳处处长俞东明 成员: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组织实施“营改增”试点的各项征管工作,包括对试点纳税人进行管户确认、登记和识别,开展内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纳税申报软件以及征管系统改造业务,核定和管理增值税发票,组织模拟申报,实施试点以及监控分析试点前后税源流动情况等。 4.体制研究组 组长:市财政局预算处处长施卫华 成员: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系人 职责:测算“营改增”对各级地方财力的影响情况,向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争取体制政策,做好试点前后我市财政体制相关衔接和保障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组长:市政府办公室秘书二处处长许军 成员: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联络人 职责:制订“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舆情应对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开展全市试点纳税人征管信息传递和纳税人确认工作 在地税部门将试点纳税人户籍及相关征管数据传递给国税部门的基础上,国税部门在8月底前完成试点纳税人的确认工作,并将确认结果及时向财政、地税部门反馈。如纳税人经营界限模糊或其他原因导致难以确认的,由市财政局协调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共同确认。 (三)做好“营改增”试点各项征管准备工作 9月底前,全市国税系统完成征管系统、税款入库系统的调整测试,对征管人员和试点行业纳税人组织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等。 (四)做好“营改增”后体制衔接和保障工作 在测算“营改增”对中央、省及地方收入及财力影响的基础上,向江苏省“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营改增”中遇到的问题和体制政策,分析试点后地方收入及财力变化的原因及趋势,做好财政应急预案,防范试点可能带来的财政风险。 (五)做好“营改增”试点宣传工作 从8月起,全面启动试点宣传工作,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调动企业参与试点的积极性。 附件: 1.淮安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安排表 2.淮安市“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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