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税收优惠暂停百日 监管范围之外擦边球操作隐现

来源:21世纪经济 作者:陈植 人气: 时间:2015-03-25
摘要:  刚领完2014年税收优惠返还款,一家PE机构管理人陈刚(化名)担心:今年这笔资金能否兑现。 去年12月9日,国务院相关部门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下称 62号文 ),并开始 全面贯彻落实 ...

  刚领完2014年税收优惠返还款,一家PE机构管理人陈刚(化名)担心:今年这笔资金能否兑现。

去年12月9日,国务院相关部门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发〔2014〕62号,下称“62号文”),并开始“全面贯彻落实”。62号文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对企业规定财政优惠政策。上海、深圳等国内各个城市随之叫停由地方财政资金埋单的PE落户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

至此,新规落实三月余,新秩序逐渐形成的同时,也出现不少新问题。

“善后”的烦恼
  
一位地方政府金融办人士透露,他们目前仍不知道该如何执行此前地方政府部门与PE机构签订的系列落户补贴、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操作细则。之前听说财政部会很快出台这份新细则,但多次沟通下来,却被告知还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相比之下,众多PE机构管理人(GP)或许更头疼些。他们必须说服出资人(LP)接受这个事实:去年他们还能按10%-15%的优惠税负缴纳个人所得税,今年税率一律调整为20%。

“我们专门对62号文做了解读,有些LP表示理解,但也有LP认为应由GP承担额外的税负。因为他们投资PE,某种程度也是基于税收优惠吸引。”陈刚说。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无论LP如何“转嫁”额外的税收风险,PE税收优惠与落户补贴政策被各大城市暂停,已是大势所趋。

知情人士分析说,财政部此举的一个意图,就是杜绝越演越烈的PE机构政策套利行为。此前不少城市为了吸引PE落户发展当地经济,不惜打起PE税收优惠价格战,反而助长了不少PE机构的政策套利底气。最终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徒增,经济发展却未必大幅受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一份地方政府PE落户补贴政策显示,只要注册资本10亿元(含)以上的PE机构落户该地区,地方政府将给予1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若这家PE机构购买自用办公楼,还将按购房价款总额得到1.5%补贴;此外,相关部门对PE高管给予每人一次性住(租)房补贴20万元等;这些补贴全部由地方财政埋单。

杜绝地方PE税收价格战

“62号文出台后,除了PE机构高管子女安排入学与预约名医就诊,其余涉及地方财政埋单的各类PE落户补贴都暂停了。”上述地方政府金融办人士坦言,有些大型PE机构因此损失上百万元的补贴收入。

在他看来,这些PE机构更心疼的是PE税收优惠被暂停。

以某地方政府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为例,中央财政收取上述税收的60%,市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得到8%与32%。若将地方税收部分的70%作为返还奖励,公司制或股份制PE的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从25%降为19.4%;有限合伙制PE的GP实际个人所得税率则从5%-35%降至3.88%-27.16%;LP则从20%降至15.52%;此外,PE的营业税根据地方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也从5%降至2.2%。

随着62号文出台,上述税收优惠一律取消。

金融办人士认为,这也有助于杜绝各地政府为吸引PE机构落户支持当地经济发展,大打PE税收优惠价格战。

他印象最深的是,有些地方政府刚决定按地方税收部分的70%给予奖励返还,就有邻近地方政府迅速将奖励返还比率提高至80%,甚至大幅降低PE落户补贴的资金门槛,有些PE机构只需拿出数千万元,就得到税收优惠与落户补贴资格。

“事实上,不少PE机构原本就打算花费数千万元投资当地一家企业,但看到这些税收优惠等政策,何不在当地办理分支机构,领取相应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陈刚直言。这也造成PE机构政策套利越演越烈,专门有PE机构还没投资项目,先赚取一笔地方财政补贴款。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到,PE税收优惠价格战升级的结果,是某些地方政府已意识到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偏高,实际上并没有按时兑付相关税收优惠与落户补贴款项。甚至不少PE基金最终只领到40%的税收奖励返还款,远低于此前预期。

“擦边球”操作隐现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基于招商引资支持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个别地方政府在62号文监管范围之外,打起了PE落户补贴的“擦边球”。

具体而言,这些地方政府先给PE机构一块土地自建办公室,或者将已建好的办公楼免费租给PE机构使用,变相给予落户补贴。

不少PE机构对此颇为心动。陈刚粗略算了一笔账,如果地方政府给予的办公楼地段足够好,且办公面积足够大,他们除了自用办公,还可拿出一部分出租,每年至少能收获数十万元租金收入。

而地方政府也有自己的“算盘”。一方面可以云集大量PE机构,获得不菲的税收。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也可要求PE机构必须将一定比例的资金投向当地企业,支持地方经济转型升级。

但陈刚认为,PE基金之所以愿意落户,最主要原因是吸引地方引导基金成为自己的出资人(LP)。

“一来地方引导基金可以作为PE机构的募资招牌,二来PE税收优惠可以从中变相兑现。”一位熟悉PE运作的人士透露。

由于地方引导基金主要是地方财政出资,有保本的需求。PE机构就可以与其约定,政府财政出资在项目投资3年后,按事先约定的收益率实现项目退出,PE机构确保财政出资的本金安全。但作为回报,这个项目的剩余投资收益则归属基金管理人(GP)与出资人(LP)所有。

他分析说,其实这些剩余投资收益,被视为变相的税收优惠补贴,用来吸引PE落户。

“双方往往对此心照不宣。”他表示。因为地方政府引导基金与PE机构围绕项目收益分配的谈判,是一事一议的。通常外界很难知道PE得到了多大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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