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明电[2001]4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暨存根联采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1-07-05
摘要:检查已报税的防伪税控企业(特别是拥有多台开票的企业)申报的发票抵扣联明细数据和IC卡数据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督促企业补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7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采集工作情况的通报暨存根联采集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国税发明电[2001]42号      2001-07-05 

  近日来,各地广大税务干部以高度的责任感,克服重重困难,在要求的时限内加班加点完成了7 月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发票)抵扣联数据采集和传输任务。7月5日,总局顺利地对各地发票抵扣联数据进行了汇总。至此,全国7月份发票抵扣联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全部结束。

  据统计,上月全国对7898502户一般纳税人提供的9942936份发票抵扣联进行了认证,认证通过发票9932316份(占99.89%),发现存在问题的发票(包括认证不符发票和密文有误发票)7976份(占0.08%),无法认证发票2644份(占0.03%)。其中,五省四市7月份共认证发票抵扣联6880457份,认证通过发票6876439份(占99.94%),发现存在问题发票2591份(占0.04%),无法认证发票1427份(占0.02%)。其他22个省市7月份共认证发票抵扣联3062479份,认证通过发票3055877份(占99.78%),发现存在问题发票5385份(占0.18%),无法认证发票1217份(占0.04%)。各地发票抵扣联数据采集情况的电子文档已存入金税工程主页(http:130.9.1.21),各地可直接查阅。

  目前,7月份发票存根联的数据采集工作正在进行,广大税务干部要发挥连续作战的精神,再接再厉,争取圆满完成7月份的数据采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一、检查每一户防伪税控企业是否按法规进行了抄报税。凡没有按时报税的,要落实专人督促企业及时补报。

  二、检查已报税的防伪税控企业(特别是拥有多台开票的企业)申报的发票抵扣联明细数据和IC卡数据是否一致,发现不一致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并督促企业补报。

  三、要密切注意商贸企业的报税情况,对未按法规时限报税又转移经营地点的企业,要尽快组织力量实施稽查。

  四、严格依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数据采集管理法规》(国税发[2000]207号)和《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对比操作规程》(国税发[2000]208号)操作,按法规的时间和内容上报数据,不得漏报、重报、早报或迟报。

国家税务总局

2001年07月05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