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股权激励,哪种方式节税?

来源:曾建斌 作者:曾建斌 人气: 时间:2015-08-09
摘要: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的方法很多,曾老师之前推荐尽早、按账面价值或者略有升值增资的方式实施。道理人人都懂,但有些企业会因为各种原因错失良机。 曾老师对比两种不同方式的税务成本,希望大家能更深刻领悟推荐方法的优势。...

员工股权激励实施的方法很多,曾老师之前推荐尽早、按账面价值或者略有升值增资的方式实施。道理人人都懂,但有些企业会因为各种原因错失良机。

曾老师对比两种不同方式的税务成本,希望大家能更深刻领悟推荐方法的优势。

假设公司要给一位副总经理股权激励,确定给予10万股,预计最后在市场上转让价格20元每股。

▏方式一:按账面价值1元1股增资

这种方式下,增资环节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股权时涉及纳税,按(20-1)元的差额部分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38万元。

▏方式二:按定增价格8元每股授予10万股,员工还是出资1元1股

由于实施股权激励比较迟,这时账面价值已经达到8元每股,企业也只能选择按8元每股实施股权激励。

这种方式下,员工要在两个环节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是:定增价格8元,员工自己出1元,公司给予的折扣属于员工股权激励收益,按规定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类似年终奖金计税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员工本阶段的收益是70万元,除以12,对应的税率是35%,70万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700,000*35%-5505=23.9万元

二是:员工以后按20元每股转让,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8)*10*20%=24万元

两个环节合计纳税=47.9万元

两种方式对比的结果是:方式一少交税款10万元,相当于每股多赚1元。

总结:

方式一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是20%,方式二股权转让部分也是20%税率,但获得价格折扣部分是按年终奖金方式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激励公司折扣部分超过10.8万元,个税税率就超过20%,用方式二不利;如果公司折扣部分不超过10.8万,个人税率就会低于20%,选择方式二比较有利。

因此,高管用方式一比较有利,其他人员用方式二也许有利。但股权激励主要是激励高管,因此方式一更合适。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