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简政放权有关工作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来源:国务院 作者:国务院 人气: 时间:2016-01-16
摘要: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就简政放权有关工作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言人 胡凯红]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了简政放权的有关工作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提给夏主任,过去有一个说法叫做“一收就死、一放就乱”,这次国务院一揽子修改了很多行政法规,涉及取消调整100多项行政审批项目,这次修改法规在防止一直困扰我们的“一放就乱”这个问题上有哪些考虑?2016-01-15 17:49:04
  • [夏勇]你这个问题提得非常好。这次改革的基本精神就是“放”,会不会“一放就乱”,我个人觉得避免“一放就乱”的最好方式就是用法治的方式来“放”,所以国务院在这几次改革中,始终强调运用法治方式,把改革纳入法治轨道。具体来讲,不是随便“放”,想“放”就“放”,一些重要改革措施出台之前要经过法律审核,按照法定程序来“放”,对法律关系做相应的一些调整,比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国务院修改行政法规做一些调整。现在的改革跟过去,特别是上世纪80年代、90年代的改革有很大区别,刚才讲的这些审批项目、资格认定许可已经法定化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要动这些权,必须先动法。“放”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松绑,必须在法律上做出调整。2016-01-15 17:49:34
  • [夏勇]修改66部行政法规涉及到的改革是在最近两年提出的,为什么现在修改?一方面要等全国人大常委会先修改法律,然后才能修改相关行政法规。另一方面这些行政法规涉及到多项改革措施,需要合并到一块儿研究修改,以避免频繁修法,维护法律的统一性、稳定性,避免“一放就乱”。这是第一点。2016-01-15 17:49:58
  • [夏勇]第二点,更重要的是不仅是只放不管,“一放了之”。这次修改行政法规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刚才吴主任也介绍过一些,按照放管结合的要求,既做减法,又做加法,修改行政法规的时候,有针对性的增加了很多监管措施。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增加了日常监管措施。比如修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这个行政法规的时候,我们在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的同时,增加了关于经营活动信用监管制度和信用约束机制,这是原来没有的。二是有的法规强调了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比如在修改印刷业管理条例这个行政法规时,把设立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改为后置的同时,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增加了查处职责,对擅自从事这些出版物印刷经营活动的进行查处,这是原来的条例没有的,这次增加了,体现了加强监管。三是有的法规规定了对不具备条件从事相关活动的还可以进行处罚。比如在修改农业保险条例的时候,取消了对保险公司从事农业保险业务的审批,这个审批没有了,符合条件就可以从事;不符合条件的,你要从事这个事,对保险公司要进行处罚,这是事中事后的监管措施。2016-01-15 17:50:16
  • [夏勇]总之,按照法定程序“放”,按照法治方式“放”,做加法,规定一些事中事后法律上的监管措施,这么做应该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你说的“一放就乱”的情况,从制度上作出了努力,既消除了“放”的法律障碍,又为“管”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措施和条件。我相信,只要我们坚守法治原则,“放”和“管”都按法治的要求去办,应该可以避免“一收就死、一放就乱”这一长期以来困扰我们的问题。这是努力的目标,能不能够达到,实际效果怎么样,欢迎媒体、社会公众多监督。2016-01-15 17:50:41
  • [经济日报记者]科技部阴部长您好,这次《办法》的调整,预计大概能有多少以前在门槛之外企业纳入高企的队伍,更具体一点,让小企业的研发占比由6%调整到5%,降低了一个百分点,大概能让多少中小企业受惠?谢谢!2016-01-15 17:51:17
  • [阴和俊]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是这次高企政策修订的重点方向。我们对5000万规模以下的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由6%调整为5%,降低了中小企业申请的门槛,有利于这些企业申请高企,但是高企认定的条件包括知识产权、研发费、科技人员、企业创新等多个方面。仅研发费占比一个指标的变化不好预估高企的增加数量。但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将会有更多的中小企业得到认定。2016-01-15 17:51:38
  • [胡凯红]今天吹风会到此结束,谢谢四位部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下次再见。2016-01-15 17: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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