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山东省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一批]公告[全文废止] 鲁财税[2020]13号 2020-03-11 税屋提示——依据鲁财税[2021]4号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本法规全文废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第一批公益性社会组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公告如下: 1.山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山东省教育基金会 3.聊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4.济南市中慈善总会 5.济南市历城区玉圃教育发展基金会 6.济南市历城区稼轩教育发展基金会 7.济南市天桥慈善总会 8.济南市长清区慈善总会 9.章丘慈善总会 10.济南市济阳区慈善总会 11.商河县慈善总会 12.槐荫慈善总会 13.济南市放生护生协会 14.东营市慈善总会 15.东营市祥瑞慈善功德基金会 16.东营市义工协会 17.东营市东营区慈善总会 18.东营市河口区慈善总会 19.东营市垦利区慈善总会 20.广饶县慈善总会 21.利津县慈善总会 22.广饶县乐安街道慈善总会 23.广饶县陈官镇慈善总会 24.利津县北宋镇慈善总会 25.德州市慈善总会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民政厅 2020年3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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