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国税发[2005]308号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试点单位的批复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05-06-29
摘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的精神,经研究,省局同意你局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试点单位,请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做好税控收款机使用评价报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梅州市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试点单位的批复

粤国税发[2005]308号              2005-6-29

梅州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申请开展税控收款机试点工作的请示》(梅国税发〔2005〕91号)收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4]110号)的精神,经研究,省局同意你局纳入全省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的试点单位,请认真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及时做好税控收款机使用评价报告。试点工作情况、问题及税控收款机使用评价报告应定期报告省局。

  此复。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最新内容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