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工作的温馨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 为做好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认定工作,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现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二、申请渠道 深圳市辖区范围内的非营利组织,凡符合《通知》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均可通过“深圳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提交资料进行申请,纸质资料留存备查。 三、操作路径 按照“首页——地方特色——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路径进入资料采集页面,填写“所属年度”后,在“报送资料类别”中选择“深圳市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申请资料受理”进入网上申请页面,并按《通知》要求上传附报资料。 四、其他事项 请免税资格在2023年底已经到期或未认定的纳税人、需提交申请(2024年底到期)的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社会组织纳税人及时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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