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 鲁国税发[2006]49号 2006-03-15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青岛): 为了更好地配合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的管理,省局制定了《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方案》。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是这次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市国税局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检查工作结束后,要按照方案要求,全面统计检查结果,认真撰写检查报告,及时上报省局。对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省局将认真进行总结考核,各地务必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项工作深入扎实地开展。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五日 全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方案 为了更好地配合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的开展,深入分析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的成因、规模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堵塞税收管理漏洞,防范不法纳税人利用滞留票平衡税负,掩盖搞帐外经营、隐匿销售收入偷逃增值税的行为,特制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票(以下简称“滞留票”)审核检查工作方案。 一、大力开展滞留票检查工作 全省滞留票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上半年结合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进行重点检查,下半年开展全面检查。 (一)重点检查 为了更好地开展全省滞留票情况的检查,省局结合今年全省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上半年首先由省、市两级对滞留票筛选疑点大户进行重点检查。通过重点检查,找出滞留票产生的主要原因,了解掌握利用滞留票偷逃税款的情况以及对税收收入的影响,进一步积累经验、总结方法,更好地指导下半年全面检查工作的开展。重点检查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是: 1、建立滞留票数据库。 三月上中旬,省局完成对往年滞留票数据提取、分市分企业清分,建立数据库,供各级提取查询。 2、检查范围。 2005年1-9月稽核系统中形成的,累计滞留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商业企业(共196户),以及部分工业滞留票大户。 省局将从滞留票金额、数量比较集中的三个市,选取部分行业有代表性的6户重点企业进行检查(每市2户)。各市局对其他商业滞留票大户(共190户)全部进行检查,同时也要自行选择工业滞留票疑点大户(5户以上)进行重点检查。 3、检查人员组成。 省局在全省范围内从稽查、税政、信息中心、征管等部门抽调15人,组成3个检查组。各市局检查人员的组成,本着集中精干力量的原则自行确定。 4、时间安排。 从三月中旬到五月中旬,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具体开展检查工作。5月20日前,省局检查组和各市局要将检查情况填制相关检查报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省局。省局于5月下旬汇总全面情况,向局领导汇报。 5、检查的基本方法。 存根联滞留票审核检查采取以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时,以滞留票信息为线索,根据被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案头分析、约谈、异地调查、实地检查等措施。 案头分析。主要根据滞留票明细信息判断购进货物是否属于纳税人经营范围,是否属于购进固定资产,是否属于购进货物用于免税或非应税项目。将滞留金额与已认证抵扣的进项发票的金额进行比对,分析购进货物与其实际资金规模是否相称。通过案头分析,初步判断滞留票是否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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