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是营改增的元年。 是年,营改增率先在上海启动改革试点,之后采取“雁阵”扩围方式,陆续有12个省市纳入改革试点。经过精心组织实施,各试点省市新旧税制均已成功实现转换。这标志着,营改增已经试水成功,这艘巨轮正乘风破浪,朝着下一个目标远航。 “可以说,这是我国经济领域重大改革中稳中求进的典范案例。”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对营改增当前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如是评价。 新旧税制成功转换 征管系统平稳运行。目前,各项系统运转正常,2012年已开出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119.5万张、税额720.7亿元。同时,各地纳税申报顺畅,纳税服务到位,风险防控有效。纳税申报率达到99.8%。 抵扣链条顺利打通。营改增各项改革措施到位后,适用税率、计税方式、计税依据等全部按照新税制执行,其抵扣机制作用日益显现,试点行业与其上下游行业抵扣链条已经打通,基本消除重复征税。初步统计,12个试点省市共为企业直接减税426.3亿元。既减轻了服务业税负,也降低了制造业成本,促进了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新增值税入库顺畅。各试点地区财政、国税、国库部门,严格按照财政部制定的预算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转换新增值税税款入库方式,做好税款入库核算工作,成功搭建了税款入库平台,新的体制和核算制度运行顺畅,基本做到了缴得进、分得清、记得准,没有发现税款混库、滞压等现象。 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国家层面出台了“一方案”“一办法”和“两规定”,即:财政部、国税总局印发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和《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地方层面建立了配套的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税收征管、税款入库核算等制度,以及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中央和地方两个层面的制度建设有机衔接,共同构筑起了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为改革试点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和制度支撑。 促减税、推转型卓有成效 切实减轻了企业税负。从12省市的纳税申报情况看,一是试点实现总体减负。试点全年减税426.3亿元,其中,试点纳税人减税189.1亿元,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试点服务减税237.2亿元。二是中小企业普遍减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幅度平均达40%,有力支持了小微企业发展。三是增税面不断下降。以上海为例,2012年全年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增税面逐月下降,并于7月份实现了全行业减税。即使改革初期少数企业税负增加,各地也都采取了不同的扶持办法,对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对冲因税负增加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实际税负并没有增加。 促进了服务业加快发展。一是服务业企业户数增加较快。每月新办企业都在迅速增加。以湖北省为例,试点一个月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3952户,增加最多的是文化创意服务业,占新增户数的29.8%。二是服务业经济总量快速增长。2012年上海市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5%,其中二产增长3.1%,三产增长了10.6%,高出全市生产总值增速3.1个百分点;三产增加值占全市GDP首次突破60%,拉动经济增长6.2个百分点。三是服务业出口迅速增加。 推动了制造业创新发展。营改增直接受益的虽然是服务业,但对制造业产生了重要的“溢出效益”,影响十分显著。一是推动服务外包,促进主辅分离。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进一步优化企业组织架构,使企业从“橄榄型”转变为“哑铃型”,专注于提高主业核心竞争力。二是加速资产折旧,鼓励科技创新。由于设备采购抵扣增加,改革有力促进了试点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 促进了企业转型升级。为更好地适应税制变化,企业在经营模式、市场营销和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做出适应性转变,如交通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制造业中的研发与运输服务等,寻求通过专业化协作完成。促进了企业管理升级。很多企业主动从产业链构建、财务管理、合同管理、供应商选择等方面,完善了企业治理机制,内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新一轮改革正试水 此外,随着营改增的实施,作为地方主要税种的营业税逐步被增值税取代,地方税体系建设更加迫切。要构建新的地方税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同时增强地方财政实力。要深入研究税收征管体系改革,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国税、地税部门职能及工作资源配置。 高培勇认为,营改增不仅限于税收制度改革的层面,它涉及到政府职能的方方面面和各个层面,牵动着政府和企业、政府和居民之间的关系。它实际上已经成为重大财税改革乃至新一轮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导。 长期关注营改增改革进程的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对记者表示,他十分赞成营改增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说法。现在应该抓住有利时机、积极推进。 “方向正确、全面铺开、顶层设计、通盘考虑。”朱青对营改增的远航表达了这样的愿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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