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四项税改年底前启动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熊晓辉 人气: 时间:2013-09-28
摘要:  好戏在后头。当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方案时,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始酝酿在挂牌之后、2013年底之前,在区内启动相关税收及其征管政策的改革试点。 相关法规 国发[2013]3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好戏在后头。当9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总体方案时,上海自贸区已经开始酝酿在挂牌之后、2013年底之前,在区内启动相关税收及其征管政策的改革试点。
       相关法规——国发[2013]3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 

  正在酝酿中且有望于年底前启动的税改试验包括四方面:涉及资产评估增值分期缴纳所得税、股权激励分期缴纳所得税、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和租赁境外购买飞机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等。而在上海自贸区初期规划方案中,总计涉及7项涉税改革试点,均为挂牌后推出。

  记者了解到,在9月29日挂牌仪式当天,除领导致辞、讲话并颁布首批55条政策细则之外,还将会对第一批符合自贸区投资开放的具有代表性的企业颁证。与此同时,另有43项自贸区配套政策将在挂牌成立后,陆续择机推出施行。

  29日挂牌首批企业颁证
  98项试点项目涉及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功能扩展和政策保障四个方面。

  9月25日下午,上海市政府组织举办了关于自贸区的通气会。9月27日,国务院 印发了关于上海自贸区的总体方案,按照计划,三天后, 9月29日自贸区将正式挂牌成立。

  一位知情人士向本报记者透露,上海市将自贸区总体方案细化,涉及98项试点项目,落实到各责任部门和职能部门推进。

  据了解,98项试点项目涉及制度创新、扩大开放、功能扩展和政策保障四个方面。其中,在自贸区挂牌前要完成的任务有55项。

  按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部署,上海市相关部门和中央驻沪单位按照总体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围绕试验区9月29日挂牌的时间进度要求,积极推进各项筹备工作。责任部门包括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商务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金融办、上海海关、口岸办、上海市检验检疫局等多个部门。

  记者在浦东看到,目前上海自贸区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新建路牌已更换完毕。在浦东杨高北路基隆路路口,原来是外高桥保税区的2号门,拱门上的“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大字已被悄然换上“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字样。

  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首当其冲的就是扩大投资领域的开放,包括金融服务、航运服务、商贸服务、专业服务、文化服务以及社会服务领域,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这意味着过去一些对外资禁止的行业将会放开。比如,在商贸服务方面,自贸区内将允许外资企业进入此前禁止进入的领域,包括游戏机生产和销售、部分增值电信业务和从事文物拍卖业务。

  本报记者掌握的资料显示,其中“允许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明确为挂牌前完成的试点任务。

  这项由上海市文广局负责的试点工作被认为是对游戏机进入中国市场“放闸”。此前受多部委2000年联合下发的“游戏机禁售令”限制,包括索尼生产的PSP和微软Xbox都未能正式进入中国,玩家只能通过海外代购,或者水货市场等非官方渠道购买。

  9月23日,上海本地上市公司百视通(600637,股吧)发布公告宣布与微软达成合作。双方将共同出资7900万美元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暂定名为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合资公司,拟注册在上海自贸区。这家公司将有可能出现在首批领证的企业名单之列。分析认为,百视通和微软达成合作,微软Xbox或借道落地。

  部分金融、税收政策后续推进
  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外界期待的细则都不在挂牌日的55项细则之中,而将会另择时机推进。

  出于对自贸区金融服务放开的预期,多家中资和外资银行已经提前抢点布局。据不完全统计,已有包括工商银行、浦发银行、农业银行在内的8家中资银行及东亚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等外资银行拟在上海自贸区内设点。

  在本报记者掌握的上海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明确要求,探索建立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为标志的试验区金融监管新体制。

  这些创新包括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等外界期待的细则都不在挂牌日的55项细则之中,而将会另择时机推进。

  上述人士认为,上海自贸区很可能采取分步骤推进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的方式,比如先行推动境内资本的境外投资和境外融资;首先允许企业法人在自贸区内完成人民币自由兑换,个人则暂不施行。

  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院长丁志杰则表示,金融领域很多的改革机会条件已经成熟,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难推开,在自贸区,通过这样的先行先试,再在全国铺开,能起到制度建设的引领作用。

  东方证券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认为,金融的国际化才是自贸区的真正内涵,其终极目的就是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必须要过的一关是放开资本项目管制。

  此外,在税收优惠上,自贸区初期也不会有太多税收优惠政策。上海自贸区的前身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相关人士介绍,初期自贸区税收优惠主要延续既有保税区政策,而已有的优惠措施包括在一些区域内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等。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涉及税收政策的试点任务有7项,但均为挂牌后实施。其中,年底前出台的有4项,包括资产评估增值分期缴纳所得税、股权激励分期缴纳所得税、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和租赁境外购买飞机减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目前了解的情况是上海自贸区仍然享受保税区相关财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是25%,入驻企业免税两年后三年减半征税,俗称“两免三减半”。中国香港和新加坡都是16.5%左右,而深圳前海则是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与之相比,上海处于劣势。

  不过,知情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后续仍然有多项涉及税收的支持政策争取出台,比如内销货物选择性征税和启运港退税试点等。“李克强总理要求上海自贸区"在探索中前进",很多自贸区政策会在探索中逐步调整,最终与国际惯例接轨。”

  9月24日上海市委举行常委学习会,听取关于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专题辅导报告。上海市委书记韩正指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是个渐进过程,必须建立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做到“改革不停步,积小胜为大胜”。

上海自贸区重新引入资产评估增值所得递延纳税政策

1、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 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8号)
王骏点评:政策情况下还需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依据国务院文件精神发布财税字文件明确具体的政策适用
2、政策内容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3、适用主体
注册在试验区内的企业或个人股东
王骏点评: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可以适用该政策,该政策既适用于企业所得税,又适用于个人所得税。
4、适用业务
因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等资产重组行为而产生的资产评估增值
王骏点评:并非仅仅还适用于非货币资产出资,估计也会推广到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其他重组业务中。
5、计税方式
可在不超过5年期限内,分期缴纳所得税
王骏点评:对所得予以递延,分期计税
6、政策溯源
1、2008年1月1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之前,根据国税发[2004]82号文和国税函[2008]264号)文规定,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转让、处置持有5年以上的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占当年应纳税所得50%及以上的,可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国税函[2005]319号文规定,考虑到个人所得税的特点和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实际情况,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王骏点评:上述两套政策目前均已废止,上海自贸区的相关政策与其有一定的渊源,但并非简单重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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