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税服务厅自2017年1月1日起试点全面预约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工作流程,合理使用办税服务资源,降低办税等候时间,提高办税服务质效,我局将从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办税服务厅、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场所试点全面预约工作。纳税人到相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属于全面预约业务范围内的业务,如无特殊情况,将统一实行预约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税流程 预约办理(收到预约成功短信提示)→现场确认(提供齐全资料确认取号)→等待叫号办理→窗口办理业务。 二、预约方式 1.微信预约:关注“广州地税”微信公众号,选择“办税服务”—“预约办税”—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预约大厅”选择所有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并预约相关业务。 2.网站预约:登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www.gdltax.gov.cn,首页选择“网上预约”—“个人办税”或“企业办税”—“办税预约”—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预约大厅”选择所有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并预约相关业务。 3.现场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现场预约(遇到问题,可请现场工作人员提供指引)。 白云区地税局驻房地产登记交易中心办税服务点由于已与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实施一体化预约,其预方式以该区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对外公示的预约方式为准。 三、预约业务类型 办税服务厅试点推行全面预约的业务范围是除个人社保费业务外该厅可办理的所有其他业务,具体包括:所有地方税(费、金)业务(含税务登记、认定管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证明办理等)、单位社保费业务。 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场所试点全面预约的业务范围为该场所能办理的所有房地产交易涉税(费)业务。 四、预约规则 本预约规则适用于办税服务厅,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的预约规则以各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场所公示的规则为准。办税服务厅的预约规则如下: 1.纳税人(缴费人)可提前1—5个工作日进行预约,若当天有剩余预约号,纳税人可预约当天的号。 2.每1个预约号只允许1户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已预约的业务,如需办理多户纳税人(缴费人)业务,需按户按业务预约。 3.每户纳税人(缴费人)1个预约号可办理该纳税人(缴费人)名下的多项业务。 4.每户纳税人(缴费人)在半天内只能预约1次。 5.预约人须携带相关资料于预约时间段前15分钟到达现场取号。对超时15分钟以上未到场的,预约失效,纳税人(缴费人)办理业务需重新预约。 6.纳税人(缴费人)预约成功后无法准时到场确认的,需至少提前2小时取消预约,未及时取消又未及时到场确认的,视为失约。 7.三次失约的预约人将被纳入“失信名单”,自失信之日起30日内无法预约广州市地方税务局任何一家办税服务厅(点)业务。 8.每月23日下午(办税服务厅学习时间,节假日顺延)全部业务不可预约。 2017年第一季度为试点全面预约服务的过渡期。过渡期内,纳税人可以在试点办税服务厅(场所)现场取号,但现场取号需排在预约号之后,为节省您的排队等候时间,建议使用预约办理。 五、试点全面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场所)名单 (1) 试点全面预约的办税服务厅名单办税服务厅
(2)试点全面预约的房地产交易办税服务场所名单
感谢广大纳税人的大力支持,让我们携手努力,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和谐、高效、有序的办税环境!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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