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引起了所有企业的高度关注,因为2008年是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执行年,也是新、旧企业所得税法的衔接和过渡年。自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正式执行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发布了一系列最新所得税配套、补充文件。这些补充配套文件,直接关系到企业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的多少。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生了重大变化。新表于10月将正式颁布,再加上新《企业会计准则》在全国企业的推广实施,使原来会计与税法差异及帐务处理方法,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企业如果不能提前准确地掌握这些差异,并采用适合的帐务处理方法,就有可能导致今年在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出现多缴税款,或少缴税款,或留下潜在的税务风险。在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之间,存在众多新的差异,在2008年年终所得税汇算时如何界定和处理这些新的差异?运用新会计准则在纳税过程中要注意什么问题?在新税法、新准则下,企业如何进行财务核算?如何规避因新法规实施所带来的纳税风险?如何在今年的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好相关的纳税调整等工作?如何填报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这些都是摆在财务管理人员面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宣传贯彻,使广大企业财务管理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新税法的有关规定,帮助财务人员了解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务问题,了解税法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问题, 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实际操作中的难点、疑点问题,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 避免不必要的税务处罚和税务负担,中国财税管理咨询网特举办本次高层研讨会,以帮助企业掌握最新政策,抓住契机,推动企业效益的持续增长。本期会议特别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权威官员及国内著名实战税务专家入会主讲并现场权威解答问题。本期会议由北京国联成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这是一场不容错过的精彩盛会。 汇算清缴申报表.XLS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