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目标是盈利,盈利也就成为商业银行考核分支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一个主要指标。当前,各家商业银行大都以利润绝对额或资产收益率来考核利润。但是,对于一些成立时间不长的机构,其利润额在不同年度间有时差别相当大。笔者认为,利润额和资产收益率只是简单的利润考核指标,没有考虑,或者可以说较少考虑风险因素。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可能比较适用。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稳健经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又面临着较高的风险,高风险与高收益之间存在矛盾。而运用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能够兼顾收益和风险两方面,可以较好地避免银行经营的短期行为。
一、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计算 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即计算期利润额与计算期末加权风险资产余额的比例。 加权风险资产,是根据风险权数计算出的资产总额。我国目前根据不同的资产种类,设定了6个档次的风险权数,即0、10%、20%、50%、70%、100%.下面我们以甲、乙两家银行为例介绍加权风险资产的具体计算方法。 假设甲、乙银行为一家商业银行的两个分支机构。2002年,甲银行实现税前利润(以下简称利润)9500万元;乙银行实现利润11500万元。同时,2002年末,两家银行的资产余额均为100亿元,其具体资产结构如下表(由于表外加权风险资产计算较为复杂,故简单地不分细项计算,且风险权重以100%计算)。 甲银行加权风险资产状况 单位:亿元 项 目 金 额 风险权重(%) 加权风险额 但是,从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指标来看,甲银行为1.50%,乙银行为1.39%,乙银行又比甲银行低0.11个百分点。这一结果为什么与利润额、资产收益率比较结果相反呢? (一)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虑了风险因素。从安全性角度看,一般情况下,具有较高收益率的资产,其风险总是较大的。因此,风险性较高的资产,理应带来较高的收益率。但是,计算资产利润率的公式中,对产生收益的资产却没有考虑风险因素。一般情况下,贷款的利率要高于投资的利率;信用等级评定在A级以下的企业贷款利率要高于A级以上企业贷款的利率。这都是因为不同类型资产,其内在的风险不同造成的。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商业银行单纯追求利润,短期内发放大量贷款,不重视质量管理,则极易造成商业银行经营的短期行为。 上述甲、乙两家银行,其资产规模相当。但从资产结构上我们可以看出,甲银行经营相对比较稳健。在其资产中,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国债投资占银行总资产的比例为10%;乙银行的这一比例只有5%,比甲银行低5个百分点。在主要的风险资产贷款中,甲银行风险较高的其他类贷款只占贷款总额的25%(15/60),而同一比例,乙银行达55.22%(37/67),远远高于甲银行。甲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总额只有63.5亿元,而乙银行达82.9亿元,高于甲银行19.4亿元。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看出,与甲银行相比,乙银行经营的风险性相对较高,其绝对收益理应高于甲银行。乙银行2000万元的超额收益部分从理论上讲,如果大于19.4亿元风险资产要求的收益,则说明乙银行的资产收益水平较好;否则,说明其较高的风险资产没有带来相应的高收益。 如果不考虑风险因素,从短期看,乙银行会由于大量发放贷款而获得较高收益,因此会受到各种奖励,其主要负责人可能会得到进一步的升迁。但是,一笔不良贷款,只要可以偿还利息,银行就可以通过展期、借新还旧等多种手段,使其风险在四、五年后才彻底暴露。乙银行资产风险性较大,其发生资产损失的概率要远远大于甲银行,其后几年的盈利水平可能会低于甲银行。从长远看,其创造的收益就会低于甲银行。 从现实中讲,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收益大部分来自贷款。但是,一方面,目前我国的利率市场还没有完全放开,商业银行在贷款利率方面仅仅具有一定的浮动权。另一方面,商业银行目前对利率杠杆还不敏感,在发放贷款时,还不能完全根据贷款的潜在风险来合理地确定适当的利率水平。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部分盈利和资产的风险状况是不对称的。 (二)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虑了表外资产因素。目前,一些产生于表外资产的中间业务收入在商业银行利润中的占比不断上升。但同时,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深入,表外资产风险也越来越引起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者的重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承兑、开证、保函等业务占比不断提高,手续费等有关收入在商业银行利润中的比例也日益提高。但是,目前各行承兑垫款、信用证垫款等问题也不断出现。表外资产可以为一家商业银行创造利润,但是资产收益率指标只简单地考虑表内业务。资产收益率指标中,分子中含有表外资产创造的收益,而分母中却未包含表外资产,分子分母内涵不一致。 如对于甲、乙两家银行,其表外风险资产分别占加权风险资产总数的31.50%(20/60.5)和30.16%(25/82.9)。即使不考虑风险因素,表外资产与表内资产的比例也分别达到了20%和25%.从以上比例,足见表外资产对一家银行的影响。 目前,我国的一些商业银行,只简单地从规模、利润角度出发,大力拓展表外业务,特别是承兑业务发展十分迅速。许多行承兑与贷款的比例都超过了20%,隐含较大的风险,也对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从风险的角度考虑,使用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考核分支机构的经营业绩,应该说更为科学。 三、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的扩充 按照《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各商业银行的会计核算,按照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于有关资产,应按照其内含的风险和预计的损失程度,计提对应的相关准备,如贷款损失准备、坏账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等。因此,有人会提出这样的观点:由于在利润计算中已考虑了风险因素,因此在计算资产收益率时,对资产一方没有必要再考虑风险因素。 从理论上讲,如果商业银行的各种准备计提非常充分,不考虑表外资产因素,直接使用表内资产数计算资产收益率未尝不可。但是,在实践中,我们知道,《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只是从谨慎性的角度出发,提出了商业银行应计提各种准备。但是,对于具体的计提方法,特别是对于贷款损失准备的计提方法,各家商业银行还是根据自身的判断来计提准备,主观随意性较大。但是,加权风险资产的计算,却是根据每笔资产的形成原因、现状等不同的客观情况,逐笔进行确定的,其可信度相对较高。 因此,对于已计提了各种准备的商业银行,我们可以采取还原各种准备金的方式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即在分子中加入各种准备金的数额,计算出新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以下简称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 假设2002年甲、乙两家银行分别计提了各种准备1000万元和1500万元。那么如果不计提各种准备,甲银行实现收益1.05亿元,乙银行实现收益1.30亿元。按此计算,则甲银行的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05÷63.5=1.65%;乙银行实际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为1.30÷82.9=1.57%.乙银行的加权风险资产收益率仍小于甲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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