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逃税特点及税务稽查方法
来源:安徽税务筹划网
作者:安徽税务筹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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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12-11
摘要: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外出旅游日益增多,旅游服务业蓬勃发展,兴旺发达。同时,也使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面临新的难点...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外出旅游日益增多,旅游服务业蓬勃发展,兴旺发达。同时,也使税收征管和税务稽查工作面临新的难点。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02年国内旅游人数达8.1亿人次,若按人均每次支出旅游费用800元测算,旅游收入应达6480亿元左右,而2002年全国旅游业实际申报收入仅为3800亿元,差距悬殊,造成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因此,税务稽查部门应针对旅游业特点和一些企业贯用的逃税手段,加强对该行业的税务稽查工作。
一、旅游业税收逃税的主要表现形式
据检查,旅游业在申报纳税上有很大漏洞。为达到少交或不交税的目的,有的旅行进往往在费用增加或少报收入上做文章。
(一)故意隐瞒收入。旅行社会性的主营项目是“接团”。有些旅行社在接团时,以现金结算,不开正式发票,而是开出收据。收入不入账,偷逃国家税收。有些旅行社接到外地旅行社转来旅行团,在向对方旅行社收取出团收入时,为了隐瞒收入,不开具发票,造成税收流失。
(二)任意增大费用。旅游业的计税依据为收入减去为旅客代垫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税收入额。有些旅行社任意增大费用,将日常进餐、购买生活用品甚至私家电脑全部在费用中列支,造成费用不实,既偷逃营业税又偷逃了企业所得税。
(三)利用发票“玩巧”。一般旅行社接到一笔合同后,先联系外地旅行社,由外地旅行社指派“地陪”人员接团,因此,需支付给外地旅行社一笔“地陪”费(地陪费中包括车费、住宿费以及游玩费),但是外地旅行社为了逃避纳税义务,不向本地旅行社提供正规发票,而以收据或白条代替,本地旅行社也以其他发票(假发票、收据、白条)冲减接团收入,以达到偷税的目的。有的外地旅行社只提供正规空白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由本地旅行社自行填开,产生发票大头小尾(即发票第一、三联金额小,第二联金额大),这样,两地旅行社都偷逃了税款。
(四)折扣全额入账。由于旅行社带团基本上是在外地,所以,一般都跟当地的旅馆、交通、景点很熟,可以打折,但是,单位在做账时,却全额入账,导致费用增大,应税收入减少,少交营业税。
二、游泳业税务稽查的重点和方法
(一)交流询问、寻找疑点。在税收检查的同时,应根据检查的需要对纳税人进行询问,在询问中发现问题,然后带若问题查账,将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对某旅行社进行纳税检查,在和该旅行社会计交流时,会计说他们买机票可以打折,但是在检查账目时,却是以机票价全额上账,通过对售票点的调查,查实该旅行社购买的是打折票。这说明,通过同稽查对象交谈能够获取一些重要涉税信息。
(二)核查资料、发现破绽。会计报表是企业根据日常核算资料定期编制,从不同侧面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生产经营和资金活动情况及其成果的一种书面报告。检查会计报表一般用逆查法,通过对会计报表及相关资料的分析,能够掌握了解企业当前经营状况及纳税情况,了解企业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及账簿的真实性。
(三)深查细挖,以票控税。发票是税务局对企业收入进行控管的一种手段,企业要偷逃税款,就一定会在发票上做文章,因此,对发票一定耍认真核查。检查企业是否有不开发票、虚开发票以及用白条代替发票的现象,必要时,应深入对方进行核查,以检查发票的真实性。
(四)多方调查,全面掌握。目前我市大多数旅行社规模较小,管理比较混乱,仅从账面进行调查,无法查清企业情况,因此,稽查人员要从多方面入手,全面了解企业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有针对性的展开调查,只有这样才能查出旅行社真实的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对旅游企业进行税务稽查,方法一定要多样化,要抓重点、抓线索,多问多想,不能查死账,对有重大嫌疑的票证,要追踪溯源,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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