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国税发[2012]60号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2-03-15
摘要:对收集的风险管理信息进行初步的定量、定性分析,查找企业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涉税事项中存在的涉税风险,并进行初步的风险识别。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

豫国税发[2012]60号       2012-3-15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规程》(国税发[2011]71号)和我省《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操作规程》(豫国税发[2011]127号),结合我省国税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标,以总局、省局和市局定点联系企业为对象,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和专业人才队伍为保障,科学配置征管资源,形成常态化的税务风险管理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税务风险管理和促进税法遵从相结合

  把推进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机制建设作为个性化服务的核心内容,注重以优质的税收服务使纳税人满意。把实施针对性风险管理作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注重以科学的方法促进税法遵从,实现税务机关的税法遵从评价与纳税人的满意度评价有机统一,构建良性互动的税企征纳关系。

  2.坚持税务风险管理和加强行业管理相结合

  通过税务风险管理,可以发现行业管理的薄弱环节,科学监测和有效防范、化解税务风险,提升税收管理的质量和效率。同时在行业管理中,通过建立分行业的税收专业化工作团队,长期跟踪研究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核实企业涉税信息,摸排企业涉税风险点,制定更具针对性的风险管理措施。

  3.坚持税务风险管理和深化税源监控相结合

  税源监控是税务风险管理的基础。税源监控的重要目的就是通过对纳税人涉税信息的监控识别税务风险点。同时在税源监控中,应按照税务风险级别实施税源监控重点的转变,建立各级联动的税源监控机制,按照风险识别、风险排序和风险应对采取有针对性的税源监控措施,合理地配置税收管理资源,将有限的管理资源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二、工作内容

  (一)风险识别和排序

  1.收集风险管理信息

  各省辖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要根据现有的各种税收信息系统,包括“税收分析监控管理系统”的大企业查询分析模块、纳税遵从风险预警模块、收入核算部门的重点税源调查与分析系统以及日常税源监控等信息资源,有针对性的对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在本地的独立纳税成员企业及市局定点联系企业,开展风险管理信息收集和风险分析。

  2.风险识别分析

  对收集的风险管理信息进行初步的定量、定性分析,查找企业在纳税申报、税款缴纳以及其他涉税事项中存在的涉税风险,并进行初步的风险识别。

  3.风险排序

  依据对风险识别分析的结果,按照风险点的多少,风险分值的高低以及人工定性分析中发现可能存在的重大涉税风险划分高低风险程度,形成风险列表,进行风险程度排序。

  风险排序完成后,根据风险排序的程度,按照相关工作流程和权限,将具体工作事项分解和推送至相关岗位或部门并实施,开展风险应对工作。

  (二)风险应对

  根据风险排序的结果确定的企业风险等级和单个企业的具体风险排序,采取不同策略分别应对。

  1.将风险排序高低程度的前15—20%或2—5户企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行进一步风险识别,继续收集风险管理信息,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规律,运行模式及涉税特点,查找存在的涉税风险点。

  2.对风险排序的其他企业以纳税服务为主,进行遵从引导,采取“提醒式”服务方式,根据风险识别分析发现的疑点下发风险提示,提醒企业防控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

  3.对存在重大涉税风险的企业,直接移交稽查部门处理,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风险测评和评估

  针对查找存在的涉税风险点,通过设置《税务风险管理问卷调查表》,召开税企座谈会等形式对风险点进行进一步分析确认。也可以对企业直接开展风险测评和风险评估,并引导企业进行自我纠偏。在此基础上,对企业下发《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要求企业对涉税风险点进行自查反馈。企业对《税务风险管理建议书》涉及的风险点进行自查反馈后,各省辖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对反馈情况进行分析评估。

  (四)实施差异化管理

  根据风险排序、测评和评估的综合结果确定企业的风险等级实施分类分级的服务和管理措施。对内控机制较健全,纳税遵从度较高的低风险企业,可签订税收遵从协议,以开展个性化纳税服务为主,帮助企业主动发现和应对风险,实现企业持续的自我遵从;对中等风险企业,以提高遵从能力、加强辅导为主,通过辅导帮助企业建立税务风险管理机制,跟踪和监控后续管理措施,实现企业遵从;对高风险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采用实时评估等方法随时监控企业情况,如果企业遵从度未改善或继续恶化,应作为重点管理对象。

  (五)风险反馈和改进

  针对开展税务风险管理发现的企业风险点提出风险纠偏要求,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我遵从水平。根据风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征管问题和企业税务风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税务风险征管建议书》,持续改进日常征收管理。根据风险纠偏和《税务风险征管建议书》的要求,企业和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向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反馈改进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建立以风险为导向的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工作模式,是当期乃至今后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此项工作对于加强税源管理、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对于该项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把税务风险管理作为一项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工作来抓,切实抓好该项工作。

  (二)明确权限,统筹协调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工作继续实行省局统筹、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原则,各地要按照权限、统一步骤开展工作,并把工作质量和实效放在首位。属于总局定点联系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由总局统一安排部署或报备总局后确定;属于省局定点联系企业的由省局制定工作提纲后统一组织实施;市局定点联系企业由各省辖市局确定组织开展工作,但要将工作提纲上报省局备案,如成员企业在我省其他地市需要协作的,市局把工作方案和跨地市协作申请上报省局后,由省局通知相关地市按方案协助开展工作。

  (三)按时实施,及时总结

  税务风险管理是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保证此项工作有效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一是各省辖市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应于每年4月30日前完成风险识别和排序工作,按照风险排序高低程度将15—20%或2—5户企业作为风险重点关注对象,并将企业名单报省局备案;二是每年5月份启动风险应对工作,应于7月31日前基本完成风险测评和评估工作,第三季度完成差异化管理工作;三是每年第四季度要完成风险反馈和改进工作及工作总结。各地应结合税务风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税务风险点进行认真地分析,掌握其规律,并逐步建立分企业税务风险特征库,编制税务风险管理行业模型,形成税务风险管理案例。整项工作完成后,应于每年11月30日前向省局上报总结和案例。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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