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IU
• 问:企业什么时候开始进行汇算清缴?
• 胡越川
• 已经开始。纳税人应在2011年5月底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结清企业所得税税款。
• VV
• 问: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确认和计算问题?那是否要等到汇算清缴来一起交?
• 胡越川
• 第一,股权转让所得应纳入汇算清缴。第二,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计税基础)后,为股权转让所得。
• GGHGG
• 问:汇算清缴的话是否要提供相应的鉴证报告?
• 胡越川
• 汇算清缴时,应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还须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3)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经营情况、分支机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批复文件、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跨地区发生劳务的本市建筑安装企业在劳务发生地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缴款书复印件、外出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4)事先备案涉税事项的结果通知书,事后备案需要报送的相关资料;(5)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超过500万元(含)的,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的经济鉴定证明;(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
• JJ
• 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如果有了免税资格认定,是否也要汇算清缴?
• 胡越川
• 应该要汇算清缴的。
• HUO
• 河道管理费,房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汇算清缴中扣除吗?
• 胡越川
• 准予扣除。
• GG
• 询问企业做09年汇算清缴时,计提工资和实发工资有余额的是否要进入企业所得税?
• 胡越川
• 在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对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不得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已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可作纳税调减处理,同时对2010年年末提取而未发放的工资作纳税调增。
• SHI
• 请问汇算清缴期间不能办迁移注销吗?
• 胡越川
• 此问题,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 nini
• 我单位只有免税收入,没有应税收入,那发生的业务招待费要填列在附表三里吗?填了以后是不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了?
• 胡越川
• 如果全部是免税收入,成本费用可以扣除。具体填表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 LV
• 问房产开发企业,有按项目汇算清缴吗?
• 胡越川
• 第一,土地增值税是按照项目清算的。第二,企业所得税是按年清算的。
• LLG
• 我们做汇算清缴时,12月份的工资在11年1月份发的,是否要做调整?
• 胡越川
• 在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对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不得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已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可作纳税调减处理,同时对2010年年末提取而未发放的工资作纳税调增。
• 查账征收
• 去年1到9月份是核定征收的企业,最后一个季度是按照查账征收的企业,汇算清缴时按照查账征收。
• 胡越川
• 分别按查帐征收和核定征收清算。
• WW4
• 如何确认汇算清缴后的利润?
• 胡越川
• 净利润=当年利润总额-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 logic
• 再问一下,那调减免税收入是在附表三?附表五还是附表五(2)里呢?具体是哪项呢?
• 胡越川
• 先填写附表五,再填写附表三。具体请按上海市税务局网站(www.tax.sh.gov.cn)“办税服务”栏目2010年度上海市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的填表说明处理。
• 咕咕
• 我们是事业单位,如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和免税手续?
• 胡越川
• 同时满足财税〔2009〕123号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单位,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手续。在取得免税资格后,应随汇算清缴资料一并上报沪国税所〔2010〕158号规定申请材料,办理非营利组织免税收入备案手续。
• 郁郁葱葱
• 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下: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期末期初余额之差额作纳税调增动作,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此科目是以差额调增、还是以此科目余额调增纳税?
• 胡越川
• 在对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对年末“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不得作纳税调减处理。如果已对“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作纳税调增处理的,2010年实际发放时可作纳税调减处理,同时对2010年年末提取而未发放的工资作纳税调增。
• 郁郁葱葱
• 企业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补充养老金、企业年金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 胡越川
• 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企业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关于年金方案基金管理合同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5号)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费用,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企业按省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可在2010年度税前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 logic
• 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准予扣除,我去年在申报时专管员要求解释有收入附表中为什么不填列业务招待费。但附表中一填列业务招待费就必须调增发生额的40%,那应该在哪里进行调减呢?
• 胡越川
• 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与免税收入纳税调整,是两个独立的调整项目。先调增业务招待费的所得额,再调减免税收入。
• LJ
• 免税收入的业务招待费如何申报?
• 胡越川
•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全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 胡越川
• 第一,企业既有应税收入,又有免税收入,应该先调整业务招待费,再调整免税收入。第二,如果企业取得全部是免税收入,该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准予扣除。
• logic
• 有免税收入的企业到底怎么申报业务招待费?先调增后调减?这样税务比对又说不对,现在到底怎么填好?
• 胡越川
• 第一,企业既有应税收入,又有免税收入,应该先调整业务招待费,再调整免税收入。第二,如果企业取得全部是免税收入,该免税收入所对应的成本费用准予扣除。
• 网友7238
• 税前列支工资与个人所得税申报金额之间比对有什么政策规定?
• 胡越川
•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按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个人所得税计算则按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两者存在差距。具体比对,可参阅《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文的规定。
• ans
• 请问老师,我公司是核定征收的方式,经济园区退税款做账是做什么科目的,此款项需要在清算如何处理?
• 胡越川
• 企业取得退税款,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营业外收入。符合条件的,按《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