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7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7-04-11
摘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明确2017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函》(税总便函[2017]43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4月征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7年4月份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4月18日延长至4月19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延长2017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关于明确2017年4月申报纳税期限的函》(税总便函[2017]43号)的有关要求,为保障4月征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广大纳税人申报纳税,现将2017年4月份申报纳税的最后期限由4月18日延长至4月19日。

  增值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纳税申报期限也一并延长至4月19日。

  税控设备的最后抄报税期限仍为4月18日,不做调整。

  特此通知。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11日

  4月是各种申报叠加,小规模季报,一般纳税人月报,企业所得税季报等等!我们一起来梳理一下,并把最全申报流程提供给您!

  首先办税日历来一份!

  

  注意:税控设备的最后抄报税期限仍为4月18日,不做调整。

  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申报流程,请大家按时申报纳税,避免逾期被处罚哦~

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认证

  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在申报时用于抵扣税款。

  方法1:可以使用网上“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在申报期内完成发票勾选认证确认操作。

  方法2:携带“增值税专票”等可抵扣发票在上月底前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或在网上扫描认证。

    2、远程抄报税

  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

  金税盘版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征期内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工作,提示抄报数据上传成功,这说明您已经完成上报汇总。

  税控盘版

  新版软件电脑联网稳定,服务器地址正确的情况下登陆开票软件自动上报汇总。如系统没有自动完成,请点击模块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一般纳税人所有的票种都需要点击一次)

    3、增值税纳税申报

  (1) 用北京国税办税软件或网上申报2.0,使用“北京法人一证通证书”登录系统

  北京国税办税软件问题请访问中联税网http://www.zlsnet.com

  网上申报2.0问题请访问财慧网http://www.chw365.com

  一证通问题详情访问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help.bjca.org.cn/yzt/

  (2) 填报报表  

    在办税软件中的“业务”模块进入[纳税申报],鼠标点击“增值税申报”业务开始填报申报表。

  请按照“填写顺序”依次填写申报表,报表填写要求有选填和必填的报表,选填报表不涉及不用打开(未填写状态);必填报表没有数据可以点击补零保存(填报状态必须是填写完毕状态)。

    报表中绿色单元格(必填)、白色单元格(选填)、灰色单元格(系统自动带出),填完之后补零、保存。一个文件夹下的报表一起上传,等到最后一张报表填完,才会提示上传。如果报表漏填或者填写错误,保存提示“报表未通过校验”,点击“否”查看,红色部分为漏填或错填项。

    在最后一张报表保存成功后会提示是否上传,或选中要上传的报表点击“上传报表”按钮既可,上传成功后,报表状态会显示为“等待税务机关受理”;

  请一定点击“受理结果”按钮,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现在系统增加了刷新状态,还可以选择扣款时间,可以再次扣款。

  (3) 缴纳税款

    申报成功且签订三方协议的,请确保协议银行帐户余额充足,点“扣款”按钮进行网上扣款。

  申报成功但未签订三方协议的,点“扣款”按钮打印“银行端缴款凭证”到银行缴纳税款。

    4、税控设备反写或清卡

  金税盘版:纳税申报成功后需要您再次登陆开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经完成清卡操作,将重新启动开票软件,出现该界面说明您已经完成本月税控机报税工作。

  提示,纳税申报后必须登录一次系统,否则无法完成清卡工作!

    查询是否清卡成功请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查看抄税起始日期是下月初。

  税控盘版:纳税申报成功之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自动反写。如果系统没有反写,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依次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查看反写成功方法如下:打开报税处理-状态查询-监控管理信息,开票截止日期更新为下月日期。

  注意:有税控设备的企业请一定注意要抄报税后再申报,否则无法正常清卡。另外如果税控设备未抄报,过期无法抄报,并有可能成为走逃户,后果很严重。

    5、其他税费申报

  根据自身业务和办税软件中分配的应申报税种,您有可能还需要填报“预缴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代征地税的“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等申报表。

  “预缴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完成后请您及时点击“受理结果”按钮,查看税务机关受理结果为“申报成功”或“扣款成功”,本月申报才完成。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注意:

  请先填报财务会计报表,如果未报送财务报表,在上传申报时主表第1行会红字提示

  填报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可选填)

  填报主表(必填),本表的累计金额与上期累计金额具有严格的勾稽关系,请确保申报的相关数据与企业实际经营数据相符。  

    “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等申报表在国税申报网站提供的只是一个链接方式,所以如果申报不成功或有问题,请到北京互联网地税局,进入地税申报页面再次申报或联系地税局82012366解决。

  小规模和个体工商户查账征收申报流程

   远程抄报税、增值税纳税申报、税控设备反写或清卡、其他税费申报流程均可参见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如没有开票系统,则可直接申报。

  温馨提示:由于税控设备是提前一个月就写入截止日期,所以本月征期延长,但税控设备自行清卡截止日期仍是4月18日,请有税控设备的纳税人一定注意。其他税种征期延长到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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