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车辆购置税征收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为进一步便利纳税人就近办税,合理优化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布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8月16日起,在以下7个办税服务厅增设车辆购置税征收点: 1、深圳市罗湖区国家税务局蜜园办税服务厅:深圳市罗湖区蜜园路1号。 2、深圳市盐田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路6号国税大楼。 3、深圳市宝安区福永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兴围村兴华路北国税大楼。 4、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乐街56号。 5、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光明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法政路34号国税大楼。 6、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税务局公明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振明路国税大楼。 7、深圳市大鹏新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鹏新西路36号。 除上述新增车辆购置税征收点外,纳税人还可前往原已开设车辆购置税征收功能的6个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1、深圳市福田区国家税务局八卦岭办税服务厅: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二路五街545栋1、2楼。 2、深圳市南山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南山区玉泉路9号国税大楼1、2楼。 3、深圳市宝安区石岩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田心大道14号国税大楼。 4、深圳市龙岗区横岗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峰路深华街2号。 5、深圳市龙华区国家税务局大浪办税服务厅: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繁路110号嘉安达大厦1-2楼。 6、深圳市坪山区国家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深圳市坪山区坪山街道东纵路145号。 特此告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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