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描述:我到驿城国税服务厅代开专票,可以提供购销合同、运输发票。但是服务厅却让我提供购货发票和过路费票。按照《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函〔2008〕279号)文件精神,提交此三种资料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两种以上资料税务机关方可代开发票,我想问问为什么不给我开。
解答内容: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纳税人报送涉税文书资料的通知》文号:[豫国税发〔2008〕70号] 专用发票代开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1份;2.出示税收完税凭证;3.持《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另根据《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税函〔2008〕279号)代开发票需提供:购货发票、货物购进时的运输发票、购进货物的购销合同等,提交此三种资料确有困难的,须提交两种以上资料税务机关方可代开发票。所以贵企业只要是能如实提供真实的上述资料,税务机关应该给您代开发票。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