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政办字[2024]158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24-12-04
摘要: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诚信纳税用票“先调后核”模式、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新机制、进口增值税抵扣信息“即查即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24〕158号        2024-12-04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建设制度型开放示范区,开展首创性、集成式探索,形成了新一批38项制度创新成果,将在全省复制推广。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38项制度创新成果分两类在全省推广,对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9项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对系统集成度高、示范意义强、时效性好的29项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

  (一)改革试点经验(9项)。

  1.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3项):整车出口贸易便利化改革、进口燃料油“一站式化验”新模式、“常船舶”便利化监管模式。

  2.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1项):用海审批集成式改革。

  3.数字经济领域(1项):数据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

  4.政府管理创新领域(4项):大宗商品贸易企业诚信纳税用票“先调后核”模式、不动产“带封过户”自行处置新模式、经营主体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新机制、进口增值税抵扣信息“即查即返”。

  (二)最佳实践案例(29项)。

  1.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8项):药食同源商品进口通关便利化改革、新型离岸国际贸易服务模式、企业自有罐式集装箱通关模式改革、大宗商品“取消备案、汇总审价”通关改革、关税保证保险服务减免税货物便利化通关、件杂货出口监管新模式、研发技术服务类出口退税新模式、进口集装箱装铜精矿转场检验新模式。

  2.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2项):飞机维修产业监管新模式、细胞治疗全产业链发展新模式。

  3.金融开放创新领域(3项):国产医疗设备跨境融资租赁“走出去”新模式、港口电子仓单质押融资模式、跨境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服务新模式。

  4.数字经济领域(3项):医保数据多元化共享服务新模式、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模式、促进数据要素产业发展机制创新。

  5.政府管理创新领域(5项):保险代理人涉税服务监管新模式、新就业形态人才评价机制、企业特色经营项目自主标识、公积金租房服务新模式、涉“一带一路”企业法律服务模式。

  6.边境后规则开放领域(3项):专利开放许可跨省交易新模式、企业金融开户风险精准防范机制、化工新材料产业“非现场执法”新模式。

  7.中日韩合作领域(1项):中欧班列跨关区服务日韩过境货物。

  8.黄河流域协同发展领域(2项):鲁豫联动跨关区通关改革、构建深远海绿色养殖产业模式。

  9.绿色低碳领域(2项):出口产品“碳足迹”评价管理新模式、银税互动绿色融资新模式。

  二、工作要求

  各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各市要加大实施力度,强化推广落实,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指导完成复制推广工作。需报省政府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各市、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复制推广全过程风险防控。省商务厅(自贸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工作成效评估,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税 屋附件:山东自贸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部门解读

  为推动全省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红利,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38项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省推广新一批共38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

  一、出台背景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山东自贸试验区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解放思想、守正创新,立足自身功能定位和特色特点,全力推进制度创新实践,形成了新一批38项制度创新成果。

  二、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省商务厅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向省有关部门和片区征集改革创新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根据创新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及风险可控性四个维度标准对新一批制度创新成果进行深入研究,对比省内外相关做法,赴三个片区开展实地调研,征求省有关部门意见建议,经省有关部门(单位)会签,形成了《通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是工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38项制度创新成果分两类在全省推广,对创新性强、实施效果好、复制推广成本较低的9项创新成果,作为改革试点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分别为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3项,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1项,数字经济领域1项,政府管理创新领域4项。对系统集成度高、示范意义强、时效性好的29项创新成果,作为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学习借鉴。分别为投资贸易便利化领域8项,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域2项,金融开放创新领域3项,数字经济领域3项,政府管理创新领域5项,边境后规则开放领域3项,中日韩合作领域1项,黄河流域协同发展领域2项,绿色低碳领域2项。对每项制度创新成果,均列明了改革事项、主要内容、推广范围和负责单位等。

  (二)工作要求。各市、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各市要加大实施力度,强化推广落实,确保复制推广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指导完成复制推广工作。需报省政府批准的事项要按程序报批,需调整有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要按法定程序办理。各市、各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复制推广全过程风险防控。省商务厅(自贸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复制推广工作成效评估,协调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重大问题及时报告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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