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豁免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问题的批复[取消审批] 财税[2009]58号 2009-04-25 审批调整——国发[2014]50号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取消本法中“中在营企业完成改组改制、符合豁免条件的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历史欠税豁免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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