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收优惠项目可能被抽查——所得类减免篇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马泽方 人气: 时间:2015-09-09
摘要:  所得类减免包括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技术转让项目等,这些都是老政策,审核重点多为是否符合相应《目录》要求,是否为取得第一笔收入开始减免,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区分是否准确等...

  所得类减免包括农林牧渔、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技术转让项目等,这些都是老政策,审核重点多为是否符合相应《目录》要求,是否为取得第一笔收入开始减免,应税项目和免税项目区分是否准确等。笔者认为,今年应关注“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因为这又是一个被新申报表明确的项目。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企业同时从事适用不同企业所得税待遇的项目的,其优惠项目应当单独计算所得,并合理分摊企业的期间费用;没有单独计算的,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所得类减免项目都要求企业从事不同税收待遇项目时,应单独核算,并应合理分摊期间费用,并在各个单行文件中又进行了强调。
  
  何为“合理”一直没有明确。新申报表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不但增加了“项目收入”、“项目成本”,还加入了“应分摊期间费用”(第4列),填报说明:“第4列‘应分摊期间费用’:填报享受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该项目合理分摊的期间费用。合理分摊比例可以按照投资额、销售收入、资产额、人员工资等参数确定。上述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因此,税务机关一定会重点审核企业期间费用分摊是否合理,防止企业以分摊期间费用为名,行逃避纳税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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