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版)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6-02-04
摘要:国科发火[2016]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征求意见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情况答

相关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1.0版)

政策依据——
国科发火[2016]3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学技术部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早前讨论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版征求意见稿)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解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政策出台背景——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确定的主题之一就是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更多向中小企业倾斜。
一是适当放宽认定条件。适应研发外包、众包等趋势,对高新技术企业取消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30%以上的要求,改为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比不低于10%。在保持大中型企业3%和4%研发费占比要求不变的情况下,将小企业的研发费比例要求由6%降至5%。取消近3年内获得知识产权或取得5年以上独占许可的条件,鼓励企业自主研发或转让技术。

二是简化认定流程,缩短公示时间。高新技术企业在资格有效期内跨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双结合等方式,优化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

三是扩充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将制造业中的增材制造与应用等新技术和服务业中的检验检测认证等技术,以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等领域的相关技术纳入支持范围,同时剔除一批落后技术,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

相关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doc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