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省局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省局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具体通知及附件见省局门户网站国税公告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请按照省局要求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关于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的通知 各相关纳税人: 经过努力,我局已将总局发布的软件补丁升级完毕,现开通企业所得税年报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今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查账征收企业可使用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进行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核定征收企业及分支机构企业需在网上办税大厅中进行年度纳税申报。请纳税人尽早申报,避免申报后期因集中申报引起网络拥堵导致申报失败。 二、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下载地址为: wssw.fj-n-tax.gov.cn/wssw/jsp/wsbs/bszs/index_czsc_dzsj.jsp (1)《完整安装包》为首次安装的纳税人下载使用; (2)本机已安装旧版本的纳税人在启动时,软件将自动联网升级,自动升级失败后,纳税人可使用《增量升级安装包》进行手动升级。 三、根据总局的最新公告及文件要求(见附件1),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已经进行相应升级,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进行有关设置(见附件2),如:同时满足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条件的企业,优先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如企业要选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优惠,则需到办税大厅进行办理,请相关纳税人予以关注。 四、为方便纳税人申报,已导入企业可能需填报表单,纳税人可根据自身实际业务情况进行修改。同时,在纳税人端首页的“纳税人基础信息核实”模块中,已导入部分企业基础信息,包括企业弥补亏损数额、已备案优惠信息、可结转余额等,请纳税人认真核对,如有不符,请先到办税大厅进行修改。 五、根据总局有关公告,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有关报表(附件3),作为企业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附报资料,应于汇算清缴申报时一并提交税务机关。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福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04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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