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2005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的通知[全文废止] 粤地税函[2006]37号 2006-01-23 税屋提示——依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6号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的公告,本法规自2016年9月18日起全文废止。
近接《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管理费税前扣除的批复》(),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批复同意四川南方希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省局意见:广州希望实业有限公司、揭阳国雄饲料有限公司、湛江国雄饲料有限公司2005年度在规定限额(详见川地税函[2005]427号文)内上交给四川南方希望实业有限公司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限额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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