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要使指标值更接近标准值,就需要掌握足够大、足够真实的各种涉税资料与数据,数据的真实、完整将直接影响评估质量。建议在外部资料、信息的采集与录入工作上加大力度,同时完善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根据行业特点有针对性地要求纳税人上报有关财务及经营信息资料。 3、评估工作除了为约谈、税务检查、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及其他工作提供处理依据和资料保障外,还应充分发挥纳税评估的反馈作用,促进征管,为税源监控提供可靠信息。即通过纳税评估,一方面把评估对象在申报缴纳税款方面存在的涉税问题,及时反馈到税收征管部门,改进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工作;另一方面把在评估中掌握的企业经营状况、税源变化情况反馈到税源监控部门,为今后的税源监控重点提供可靠的信息。分析本辖区整体税收状况,不断完善税收指标体系,预测税源变动趋势,为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4、将纳税人放到与税务机关平等而不是对立的角度开展纳税评估工作,沟通很重要,要倡导人性化管理,不仅可以满足税收征管的需要,更能满足尊重和保护纳税人的需要,实现双赢。推行纳税评估,对可能出现的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实行预先告警和提醒,促使其自觉遵守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依法办理涉税事宜;对某些不了解税收政策的纳税人起到了一定程序的保护作用;对蓄意违反规定的纳税人起到了事先警戒作用。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