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金退税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经系统查询,以下纳税人存在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情况,请您于2022年1月7日前携带有效证件及《退(抵)税申请表》、完税(缴款)凭证复印件、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表单资料下载路径: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网——下载中心——表单下载)前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直接与税务工作人员联系,核对确认应退税额、退款账户等信息。我们将按规定尽快为纳税人办理退税或抵扣应纳税款。 感谢广大纳税人对税收工作的理解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新津区税务局 2022年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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