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加快税务师行业立法建议的通知 中税协发[2017]48号 2017-11-2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立法项目建议,并发出公告。 为加快税务师行业立法进程,各地税协应以此为契机,尽快组织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各级人大政协代表、大专院校专家、学者以及财经领域知名人士,积极向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提出立法建议。请大家按照公告要求,于2017年12月11日前将立法项目建议通过信函方式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zjgg@chinalaw.gov.cn。 现将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告和中税协草拟的立法项目建议《加快涉税专业服务立法健全涉税专业服务体系》附后,供参考。 税屋附件一: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告 党的十九大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立为我们党的行动指南,提出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目标,对新时代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了全面部署。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立法项目建议,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重点征集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建议。 二、征集要求。提出立法项目建议,应当明确立法项目名称、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希望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内容,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截止日期。征集立法项目建议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11日。 四、报送方式。通过信函方式请将建议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在信封上注明“立法项目建议”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建议发送至:zjgg@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 税屋附件二: 加快涉税专业服务立法 健全涉税专业服务体系 涉税专业服务专业性强,社会公共服务功能明显,在深化税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目前对涉税服务,只在税收征管法中有一条原则性规定,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属性不明、税务师在税收征纳关系中的法律地位未定,导致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均处于软弱状态,亟需通过立法予以明确。 一、加快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税务师行业作为一种服务型中介行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税收事业发展的产物,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服务体系和涉税专业服务体系的主力军。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壮大,已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和谐纳税环境,推动我国税收事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迫切需要通过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来明确定位,规范行为,保障发展。 (一)涉税专业服务立法的必要性 从税收立法角度,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是对税收法定原则的实践和呼应,将有助于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税目标的实现。 从纳税人合法守规的角度,有助于提升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同时也能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从税务机关行政执法的角度,规范的法定业务对于提高税务机关的监管效率,将监管重心向事中事后转移具有现实意义。并有助于缓解巨大的监管任务和有限的监管资源之间的矛盾。 从税务司法角度,有关涉税司法鉴证类业务,可以有效促进税务司法领域的专业进程,推动专业税务法庭、税务法官制度的建立。 (二)涉税专业服务立法的迫切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现实意义上的涉税专业服务内涵更为深远,在专业要求上更加精深。而作为涉税专业服务主体的税务师行业,由于涉税专业服务立法滞后,导致行业发展迟缓,从业人员的权利与责任不明确,在市场竞争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以致影响到其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法律地位、社会公信力和价值认可度不高。在国内财税体制改革,国际税收监管模式及规则重塑的过程中,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迫切需要涉税专业服务的立法。 (三)涉税专业服务立法的重要性 多年来,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尤其是税务师行业承担了涉税鉴证、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等大量税收管理业务,发挥了税收征管的重要辅助作用。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统计,仅2015年,全国税务师事务所为103万户企业提供各类涉税鉴证服务,调增应纳或补缴税额8620亿元,调减应纳税额4822亿元。发展涉税专业服务对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税法遵从,监督税法正确实施,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意义重大。近年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规定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可以从事对企业纳税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鉴证、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协助 海关稽查的出具专业结论等业务。随着社会共治型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推进,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监督政府行为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这些都说明加快涉税服务立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四)加快涉税服务立法,是对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有力支撑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我国签署的区域性、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日益增多,申请开具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企业数量显著增加,跨国涉税专业服务需求增多。据中国公司法务研究院2015年进行的百家中国企业“走出去”问卷调查显示:最需要了解的信息中税务信息位列第二;24%的企业在境外项目投资中遇到过税务争议,99%的企业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绝大多数企业进行了税务筹划。随着自贸区的建立和增加,国(境)外大量企业进入,专业化、国际化的涉税专业服务需求日益强劲。在国家对外开放的大格局中,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在适应税收国际化趋势、为“走出去”和“请进来”的企业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的作用不可替代。涉税服务组织作用的有效发挥, 需要立法加以保障,也是对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有力支撑。 二、加快涉税专业服务立法,健全涉税专业服务体系的建议 应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涉税专业服务对于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意义,以法治思维与法治方法大力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健康发展。 建议国务院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国情的《涉税服务管理条例》,明确竞争型服务模式。制定《涉税服务管理条例》,既是对《关于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探索政府购买税收服务”、“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在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效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法制层面的具体落实,也是对《企业信息公示条例》和《海关稽查条例》有关涉税鉴证、提供专业意见在“母法”层面的回应。通过立法使服务执业合规、政府监管有据,起到整饬市场、规范服务、提质增效的目的。鉴于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已有专门立法,建议在《涉税服务管理条例》中设专章对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律地位和执业条件予以明确,对涉税鉴证的独立性和服务行业规则做出具体规定。 税屋附件一: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告 税屋附件二:加快涉税专业服务立法健全涉税专业服务体系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7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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