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系统升级的紧急通知

来源:税屋 作者:税屋 人气: 时间:2018-12-29
摘要:本次升级涉及已经在税务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涉及申报环境保护税A、B类、土地增值税和非税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自2019年1月1日起可进行纳税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电子申报系统升级的紧急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12-29

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和我市相关业务需求,天津市税务局调整升级了电子申报软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电子申报系统升级,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

  (一)调整《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A类)》、《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B类)》表内计算公式。

  (二)调整《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增加实名办税采集项目。

  (三)新增《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

  二、本次升级涉及已经在税务系统开通电子申报的全部纳税人。涉及申报环境保护税A、B类、土地增值税和非税收入的纳税人必须在完成客户端升级后进行初始化更新,方可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申报操作。自2019年1月1日起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客户端升级方式可分为在线升级和离线升级两种方式,建议纳税人优先采用在线升级方式完成客户端升级。待系统升级完毕,纳税人即可下载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及相关说明文档,下载路径为: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www.tjsat.gov.cn)“办税服务->资料下载->软件下载->电子申报平台->升级软件和升级说明”栏目和天津神州浩天科技有限公司(www.szhtkj.com.cn)网站。

  纳税人可以通过网站下载或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到办税服务厅拷贝的方式获取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客户端离线升级补丁基线版本为“天津税务电子申报软件离线升级包V3.02.12”,具体内容详见升级说明。

  感谢广大纳税人长期以来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

2018年12月29日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