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相关部门共同起草了《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 电子邮箱:3187234971@qq.com 传真电话:0571-87055750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环城西路37号 邮政编码:310006 附件: 2.关于《浙江省实施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的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浙江省财政厅 2020年4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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