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光缆铺设工程营业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全文废止] 黑地税发[2000]223号 2000-12-08 税屋提示——
1.依据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全文废止或失效和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自2016年9月6日起,本法规全文废止。 2.依据黑地税发[2007]106号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失效或废止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本法规自2007年12月12日起全文废止。
最近,有些地方询问光缆铺设工程营业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按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光缆铺设工程属建筑业税目中的“其他工程作业”。根据财税字[1995]45号文件关于“其他工程作业”计税依据的规定,光缆铺设工程“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请遵照执行。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2000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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