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青地税发[2005]180号 2005-09-29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征管实际,积极探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的方式、方法,并将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上报市局,市局将在总结各单位征管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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