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函[2007]3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7-03-09
摘要: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所属机构和各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所属企业2006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的通知

国税函[2007]310号       2007-03-09

北京、天津、山西、河北、辽宁、上海、山东、江苏、河南、湖北、广东、新疆、四川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关于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及所属管理机构向所属企业收取总机构管理费的请示》(新总财字[2006]278号),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及所属机构2006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总机构管理费3155万元(详见附件)。

  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及所属机构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精神,在该公司及所属机构和各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

2007年3月9日

  税 屋附件:

  中国新兴(集团)及所属机构2006年度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序号 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 单位所在地
一、中国新兴(集团)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2106  
1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601 北京市海淀区
2 中国新兴进出口总公司 320 北京市海淀区
3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 106 北京市海淀区
4 中国新兴保信建设总公司 355 北京市西城区
5 中国兴利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42 北京市海淀区
6 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 122 北京市海淀区
7 北京戎利实业总公司 120 北京市海淀区
8 天津兴利房地产开发公司 305 天津市河北区
9 新兴宾馆 34 北京市海淀区
10 江苏淮海盐化厂 101 江苏省淮安市
二、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510  
11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天津公司 185 天津市塘沽开发区
12 北京保得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5 北京市丰台区
13 四川西南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37 四川省成都市
14 新疆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70 新疆乌鲁木齐市
15 威海天一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33 山东省威海市
16 上海保得实业发展公司 5 上海市浦东新区
17 中华保得交通总公司武汉分公司 4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
18 北京天一保得航空服务公司 10 北京市海淀区
19 张家口保得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11 河北省张家口市
20 深圳保得丽昌运输有限公司 20 广东省深圳市
21 深圳市保得海运有限公司 100 广东省深圳市
三、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260  
22 中国新兴矿产化工公司阜新煤矿 86 辽宁省阜新市
23 邯郸筑城水泥厂 35 河北省邯郸市
24 秦皇岛新兴矿产化工储运中心 85 河北省秦皇岛市
25 大同三鼎实业公司 8 山西省大同市
26 平顶山汝州新兴煤矿 46 河南省汝州市
四、北京戎利实业总公司所属企业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标准 279  
27 山西太原睿祥实业总公司 60 山西省太原市
28 北京京泽贸易公司 24 北京市海淀区
29 北京长城制药厂 110 北京市丰台区
30 北京市丰军汽车修理厂 2 北京市丰台区
31 北京大鹏物流服务中心 16 北京市顺义区
32 北京金穗科技开发公司 15 北京市海淀区
33 北京戎利丰商贸中心 12 北京市丰台区
34 北京重柴商贸中心 10 北京市海淀区
35 北京三利医药采购供应站 30 北京市丰台区
税前扣除总机构管理费总金额 3155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排行

税屋网 | 关于我们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纠错

主办单位:杭州亿企云服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运行维护:《税屋》知识团队    电子营业执照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浦沿街道南环路3738号722室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2426号 浙ICP备2022015916号

  • 服务号

  • 综合订阅号

  • 建安地产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