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商务部令第24号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全文废止]

来源:税 屋 作者:税 屋 人气: 时间:2004-11-30
摘要:为适应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附件业已修订,现予以发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2002年3月11日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同时废止。

限制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一、农、林、牧、渔业

  1.粮食(包括马铃薯)、棉花、油料种子开发生产(中方控股)

  2.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二、采掘业

  1.钨、锡、锑、钼、重晶石、萤石等矿产勘查、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2.贵金属(金、银、铂族)勘查、开采

  3.金刚石等贵重非金属矿的勘查、开采

  4.特种、稀有煤种勘查、开发(中方控股)

  5.硼镁石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6.天青石开采

  三、制造业

  (一)食品加工业

  1.黄酒、名优白酒生产

  2.外国牌号碳酸饮料生产

  3.糖精等合成甜味剂生产

  4.油脂加工

  (二)烟草加工业

  1.卷烟、过滤嘴棒生产

  (三)纺织业

  1.毛纺、棉纺

  2.缫丝

  (四)印刷及复制业

  1.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包装装潢印刷除外)

  (五)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1.炼油厂建设、经营

  (六)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1.离子膜烧碱生产

  2.感光材料生产

  3.联苯胺生产

  4.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麻黄素、3,4-亚基二氧苯基-2-丙酮、苯乙酸、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

  5.硫酸法钛白粉生产

  6.硼镁铁矿石加工

  7.钡盐生产

  (七)医药制造业

  1.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生产

  2.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生产

  3.国家计划免疫的疫苗、菌苗类及抗毒素、类毒素类(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白百破、麻疹、乙脑、流脑疫苗等)生产

  4.成瘾性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5.血液制品的生产

  6.非自毁式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输血器及血袋生产

  (八)化学纤维制造业

  1.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

  2.单线能力在2万吨/年以下粘胶短纤维生产

  3.日产400吨以下纤维及非纤维用聚酯生产,氨纶生产

  (九)橡胶制品业

  1.斜交轮胎、旧轮胎翻新(子午线轮胎除外)及低性能工业橡胶配件生产

  (十)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1.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十一)普通机械制造业

  1.集装箱生产

  2.中小型普通轴承制造

  3.50吨以下汽车起重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二)专用设备制造业

  1.中低档B型超声显像仪制造

  2.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3.320马力以下履带式推土机、3立方米以下轮式装载机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十三)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

  1.卫星电视接收机及关键件生产

  四、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以发电为主的常规燃煤火电厂的建设、经营(小电网除外)

  五、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1.公路旅客运输公司

  *2.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

  *3.水上运输公司

  *4.铁路货物运输公司

  5.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6.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7.电信公司

  六、批发和零售贸易业

  *1.商品交易、直销、邮购、网上销售、特许经营、委托经营、销售代理、商业管理等各类商业公司,以及粮、棉、植物油、食糖、药品、烟草、汽车、原油、农业生产资料的批发、零售、物流配送

  *2.图书、报纸、期刊的批发、零售业务

  *3.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

  4.商品拍卖

  *5.货物租赁公司

  *6.代理公司(船舶、货运、外轮理货、广告等)

  *7.成品油批发及加油站建设、经营

  8.对外贸易公司

  七、金融、保险业

  1.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

  *2.保险公司

  *3.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4.金融租赁公司

  5.外汇经纪

  *6.保险经纪公司

  八、房地产业

  1.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

  3.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九、社会服务业

  (一)公共设施服务业

  1.大中城市燃气、热力和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二)信息、咨询服务业

  1.法律咨询

  2.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

  十、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1.医疗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

  十一、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1.高中阶段教育机构(限于合资、合作)

  2.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电影制作(中方控股)

  十二、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

  1.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2.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公司

  十三、国家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限制的其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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