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样式)的通知[全文废止] 国税函[2005]891号 2005-09-15 税屋提示——
为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进一步规范税务机关和缴费人的社会保险费征缴行为及其相关的表证单书,现将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有关表证单书(样式)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各地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上报总局(所得税管理司),传真电话:010-63417974。 税 屋附件: 1.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表证单书目录 2.[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登记表 3.[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登记表 4.[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缴费变更登记表 5.[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缴费注销登记表 6.[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申报表 7.[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申报表 8.[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9.[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通知书 10.[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结论 11.[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缴费检查处理决定书 12.[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强制执行申请书 13.[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文书送达回证 14.[附件废止]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统计表 修订后的报表——: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OO五年九月十五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