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日起,个人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需要登记资金来源

来源:税屋整理 作者:税屋整理 人气: 时间:2022-01-30
摘要: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2022年1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规范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具体细则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查看。其中,有几点与个人存取现金、汇款、购买基金等息息相关的内容。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第十条提到,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第九条提出,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和从事汇兑业务的机构,为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提供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实物贵金属买卖、销售各类金融产品等一次性交易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中指出,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向不在本机构开立账户的客户销售各类金融产品且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指出,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开立支付账户等方式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以及向客户出售记名预付卡或者一次性出售不记名预付卡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通过签约或者绑卡等方式为不在本机构开立支付账户的客户提供支付交易处理且交易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或者30天内资金双边收付金额累计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

  针对以上三种情况,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规定金融机构应当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户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此次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出台是为完善反洗钱监管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第1号提出,对洗钱或者恐怖融资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金融机构应当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还要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比如通过实地查访等方式了解客户的经济状况或者经营状况等。



个人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要登记释放什么信号?


  中新财经2月9日电(记者李金磊)3月1日起,现金存取将迎来新规。

  自2022年3月1日起,央行等三部门发布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随后,“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元需登记资金来源”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为什么要出台这样的办法?

  一言以蔽之,是为了反洗钱。

  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来,随着金融产品和业务模式发生变化,金融行业反洗钱工作出现一些新挑战,为提升我国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防范能力,需要通过制定《办法》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

  中新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办法》出台的同一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11部门宣布,于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坚决遏制洗钱及相关犯罪的蔓延势头。

  此前,央行自2020年7月1日起在河北省、10月1日起在浙江省和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工作。河北个人存取款10万元以上,深圳个人存取款20万元以上,浙江个人存取款30万元以上要登记。试点期限为2年。

  毫无疑问,反洗钱力度在升级。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向中新财经表示,现金具有匿名、不可追踪等特点,大额现金往往被利用来进行洗钱、逃漏税等不法行为,危害国家经济金融秩序。尤其是在如今非现金支付方式十分便捷的环境下,现金使用占比不断下降,普通储户大额现金使用已经比较少见。

  董希淼称,所以,三部门出台新规,参照国际通行标准进一步补充完善客户尽职调查的相关要求,有助于完善反洗钱监管制度,打击非法的现金使用需求,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减少洗钱等犯罪行为,维护金融安全。

  这样一来,是否会给普通储户存取款带来不便?

  董希淼认为,新办法对于普通客户来说影响不大,首先,个人存取5万元现金的情况真的不多了,移动支付及试点中的数字人民币等多元化的非现金支付方式,已经可以满足人们日常的生活所需,不必非要使用现金。其次,就算是需要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目前只是要多填写一份大额现金业务表,取款要勾选用途,存款要勾选来源,未要求出具证明材料,对存取款便利程度影响很小。

  “光明正大,行得正、走得直就不怕规定,只要填写清楚就行。”“不做亏心事又有什么好担心的,理解银行的良苦用心。”“防止不法分子洗钱,支持这个决定。”很多网友对于新规也表示了支持。

  另外,还有一则有关现金存取的消息引发关注,有两家民营银行宣布将停办现金业务。

  其中,辽宁振兴银行发布停办柜面和ATM现金业务的公告,经主管人民银行批复,从2022年3月1日起,停办柜面现金存取款、零钱兑换、残损币兑换、ATM存取款等现金业务。北京中关村银行发布关于停办现金收付业务的公告,经向有关监管部门报备,将于2022年4月1日起停办现金收付业务。

  中新财经注意到,北京中关村银行和辽宁振兴银行均为民营银行,都是在2017年成立的。之所以停办现金业务,两家银行均提到了一个原因:不断加大线上业务发展力度,集中资源提升电子银行的服务能力。

  在董希淼看来,目前我国有19家民营银行,民营银行“一行一点”,线下网点较少,现金业务占比本来就很少,但是现金业务投入成本比较高,这些银行停止现金业务,基本不影响对客户的服务,更重要的是能降低经营成本。

  “对整个银行业来说,是不会大规模地停止现金使用的,因此,大家也不必过度解读。”董希淼称。



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要登记?原来是这个原因!

  3月起,个人存取现金有了新要求:存取现金超5万元或需登记资金来源、用途。不少人对此有些疑惑:为啥存取现金要登记?这会不会使存取现金变得不方便?

  其实,这一要求来自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1月共同发布的新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3月1日起实施。

  办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

  为何推出这一规定?

  图为在浦发银行海口分行,一名银行工作人员在为客户办理业务。

  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表示,出台该办法是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资金安全和利益。

  近年来,电信诈骗、非法集资、非法传销、跨境赌博、地下钱庄等违法犯罪活动较为猖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利益。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通过对电信诈骗案件的梳理发现,由于现金匿名、难以追踪的特点,犯罪分子往往偏好使用现金进行交易活动。金融机构依法适当加强对现金存取款活动的管理,有利于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有利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从实践经验看,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加强洗钱风险管理,发现了不少涉嫌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人民群众资金安全。

  2021年9月,一对老年夫妇到河南郑州某银行取现9.5万元,银行工作人员询问取款用途时,老人告知要买保健品。因担心老人受骗,银行工作人员反复劝说老人谨防受骗。因老大爷没带身份证无法取大额现金,银行工作人员在老大爷回家取身份证的过程中,不停劝导、安抚老太太,并联系民警。最终经过民警与工作人员的劝阻,为老人挽回9.5万元经济损失。

  存取现金便利程度会受到影响吗?

  人民银行有关司局负责人明确表示,金融机构执行该规定不会影响居民正常现金存取款业务,便利程度也不会受到影响。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早被写进商业银行法,居民合法收入的存取业务在我国一直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近年来,为防范电信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不少金融机构从“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出发,在办理大额现金存取业务时对资金的来源和用途进行必要了解和提示,形成了一些经验做法。

  前几年有个案例,有位老人在一名30多岁男子陪伴下到湖北武汉某银行取款10万元。在取款过程中,老人对于钱款用途闪烁其词,同来男子只在远处看着老人,情形较为异常。银行工作人员劝老人联系家人确认取钱,同时报警,而同来男子在民警到达前匆忙离开银行。民警了解到,该男子是老人通过网络认识的微信好友,并给老人介绍了所谓的“高息”金融业务。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介绍,正常情况下,金融机构不需要客户填写信息或者提供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在简单询问了解后即可直接为客户办理现金存取业务并登记相关情况,只有发现交易明显异常、有合理理由怀疑交易涉嫌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才会向客户进一步了解情况。

  另外,业内人士表示,《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完善了反洗钱监管制度,有利于与反洗钱国际标准接轨。

  据了解,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国际标准明确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对超过一定金额的现金交易开展尽职调查。作为其成员,我国也要落实反洗钱国际标准的要求。况且,全球主要国家对一定金额以上的现金交易都有类似要求。

  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超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在人民银行相关人士看来,新要求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

  如何确保资金来源和用途等客户信息得到保护?

  “为存款人保密”被明确地写入商业银行法,所以金融机构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客户隐私必须严格保密。泄露个人信息、客户隐私,银行及其工作人员要承担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人民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将持续关注并指导金融机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把握好防范风险和优化服务的平衡,严格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和隐私。下一步,人民银行将指导金融机构制定实施细则,在认真履行反洗钱义务的同时,要严格执行最少、必要原则去了解登记客户信息,不得增加客户负担。尤其是针对老年人等现金使用较多的群体,金融机构要主动提供更加友好便利的服务。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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