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输和邮政业 什么时候纳入“营改增” 问:铁路运输和邮政业什么时候纳入“营改增”?其范围包括哪些经营业务? 杭州市下城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回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自2014年1月1日起纳入“营改增”,具体范围包括: (二)邮政业,是指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邮件寄递、邮政汇兑、机要通信和邮政代理等邮政基本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和其他邮政服务。 问:哪些邮政业务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杭州市下城区国家税务局工作人员回答: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提供的下列邮政业务可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