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核定库的通告 为了拓宽信息管税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高车船税管理水平,将保险机构代扣代缴车船税从事后监管改为事前事中监管,海南省地方税务局优化了由保险公司交强险业务系统、全国车险信息平台和车船税管理子系统联网构成的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同时,在系统中建立了海南省车船税税源核定数据库(以下简称“核定库”)。现将启用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核定库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于税款征收的问题 (一)保险公司代扣代缴车船税时,其录入的车辆涉税信息,需经核定库自动进行税款核定,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自动将核定的税款信息反馈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须按照系统反馈的核定税款信息代扣代缴车船税。 (二)纳税人自行网络申报车船税时,其录入的车辆涉税信息,需经核定库自动进行税款核定,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自动将核定的税款信息反馈纳税人,纳税人须按照系统反馈的核定税款信息申报缴纳车船税。 二、关于解决争议的方式 (一)通过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中的核定库进行税款核定征收时,如果核定库的涉税信息与保险公司录入车辆涉税信息不一致而引发争议的,保险公司应进一步核实相关信息并将纳税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如: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电子资料)通过保险行业协会,交由税务车船税联网征收运维组与保险行业协会相关部门确认后,车船税联网征收运维组对核定库的相关信息进行修改维护。待争议问题解决后,保险公司通知纳税人重新办理投保纳税。 (二)通过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中的核定库进行税款核定征收时,如果核定库的涉税信息与纳税人网络申报录入车辆涉税信息不一致而引发争议的,纳税人应携带车辆的相关资料(如:机动车行驶证、车辆登记证等)到纳税服务大厅申报缴纳车船税。 三、关于减免税的问题 (一)除军警车外,凡符合减免车船税条件的车辆,必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税备案登记后才可享受减免车船税优惠。在减免车船税条件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每辆车辆只需办理一次减免车船税备案登记。 (二)符合减免车船税条件,但尚未办理车船税减免税备案登记的车辆,纳税人应携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减免车船税备案登记。在金三系统上线之前已经办理减免车船税备案登记,但目前在金三系统中没有显示减免车船税备案登记相关信息的车辆,纳税人应携相关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充办理减免车船税备案登记。 四、关于核定库启用时间 车船税联网征收管理系统核定库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启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6日 |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网除原创、整理之外所转载的内容,其相关阐述及结论并不代表本网观点、立场,政策法规来源以官方发布为准,政策法规引用及实务操作执行所产生的法律风险与本网无关!所有转载内容均注明来源和作者,如对转载、署名等有异议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本网(sfd2008@qq.com)联系,我们将在核实后及时进行相应处理。
最新内容
热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