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指引》的通知 晋会协[2024]1号 2024-1-3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更好地发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按照各项审计准则的新要求,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组织行业专家对2007年发布的《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指引》进行了修订。现将《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指引》印发给大家,供大家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参考使用。 本指引作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的补充,主要为编制小型企业(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审计工作底稿提供参考,不能替代指南,也不具备强制性。使用中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注协反馈。 联系人:专业标准部 王欣 张晨程 联系电话:0351-5639372 税 屋附件: 1.《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指引》修订的情况说明 2.山西省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企业会计准则版)参考模板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4年1月3日 税 屋附件1 《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指引》修订的情况说明 考虑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承做的项目以小型企业居多,本次修订完成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指引》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型企业。注册会计师应根据审计准则和被审计单位具体情况计划实施适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降低执业风险。 一、修订背景 2007年,为加强对中小事务所执行审计准则的指导,增强审计准则的可操作性,省注协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指南的要求,组织专家编写了《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指引》,受到广泛好评。近年来,审计准则的修订、职业道德守则的发布和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对小型企业审计业务提出新的要求。 2013年,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发布了《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对于广大注册会计师掌握审计准则,提高实务操作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省注协近期对中小事务所底稿使用情况进行的问卷调查所反馈的情况来看,不少中小事务所提出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使用的审计底稿过于繁琐,希望省注协针对服务对象主要为小型企业的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出台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底稿指引。 为积极引导广大行业从业人员进一步树牢风险理念,切实通过实施有效的实质性程序应对审计风险,持续改善执业质量,省注协决定在中注协发布的《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编制指南》(企业会计准则版)的基础上,对省注协2007年编写的《小企业审计工作底稿指引》进行修订。 二、修订方向 本次底稿修订主要基于近几年审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变化情况,以及我省小型企业的具体实际,对相关底稿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 修订后的工作底稿包括当期档案和永久性档案两大部分。其中当期档案是本次修订的主体部分,贯穿了重大错报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的审计工作主线,主要包括:(1)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2)风险评估工作底稿;(3)控制测试工作底稿;(4)实质性程序工作底稿;(5)其他项目工作底稿;(6)业务完成阶段工作底稿。 三、特别说明 本指引不能替代《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其指南。本指引内容如与执业准则或中注协发布的准则指南、工作底稿编制指南等冲突,应当以准则和指南为准。 本指引不能替代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判断。注册会计师应该在理解风险导向审计实质的基础上,充分运用职业判断,根据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考本指引,以及如何选择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由于被审计单位面临的内部、外部环境不同,不同注册会计师对于同一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结论不同,以及在实质性程序的选择过程中需要大量运用专业判断,并不存在所有中小被审计单位均使用固定的实质性程序。本指引中,有关实质性选择是编写者根据自身的从业经验给出的参考意见,供注册会计师在选择实质性程序时借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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